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污染源监测报告有效期有多长时间?
时间:2020-02-17 阅读:1013
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污染源监测报告有效期有多长时间?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迅猛发展,社会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不断提高,环保的概念日益流行,促使上级部门在水污染监测、污染源监测、大气监测等环境监测方面更加努力。 同时,公司更加重视自身的环境行为和带来的社会形象。有关各方已将环境监测站发布的监测报告,特别是污染源监测报告(数据)用作其活动合法性的证据。
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环境监测人员和环境管理部门经常遇到以下类型的问题,即使是从事水污染监测、污染源监测等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在解释这些问题时也非常困惑。
环境监控报告的有效期
1.环境监控报告是否有有效期?如果存在有效期,那么有效期是一年,一季度,或是一个月?哪级环保部门应当规定监测报告的有效期?
2.监控数据是否符合标准,以证明企业在监控报告有效期内已稳定达到标准排放量?
3.随机检查监测超标,公司是否可以根据近期的合规监控报告拒绝处罚?
4.环境管理部门可以长时间使用某次抽查报告来确定企业的排污费吗?
5.如何定义(限期)治理验收监视报告,“三同时”验收监测报告,污染源申报登记监测报告和监督随机检查监测报告之间的关系?它们在一定时期内同时有效吗?
科学确定监测数据的有效期
污染源监测报告的有效期应考虑许多因素,例如不同监测报告的性质,监测采样的方法,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
试验数据有效期的有关规定
1.水污染源监测频率
(1)对于排污量≥5000t/d的污染源,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可以随时进行连续自动水污染监测。
(2)废水排放量1000-5000t/d的为主要污染源。应安装等比例自动采样器和测流装置,每天进行一次水污染监测。
(3)对于排放量≤1000t/ d的污染源,每月监测3至5次。同时进行水质监测、水污染监测、水量同步监测。
(4)若污染源不稳定,水污染监测的频率取决于生产周期和污水排放情况。
2.大气污染源监测频率
(1)电厂锅炉内安装烟气自动连续监控装置,以随时进行监控。
(2)热负荷大于30t / h(21MW)的工业和采暖锅炉必须在“十五”期间逐步安装烟气监控装置,以便随时进行监控。在安装烟气自动监测仪器之前,对工业采暖锅炉进行1次/采暖期的监控,对采暖锅炉进行2次/采暖期的监控。
(3)必须在2010年底之前逐步安装热负荷为10至30吨/小时(7至21兆瓦)的工业和采暖锅炉,并使用连续烟气监测装置。在安装自动监测仪器之前,工业锅炉每年进行两次监测,而采暖锅炉则每年进行一次监测。单机热负荷<10t / h(7MW)的工业锅炉和采暖锅炉应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4)所有炉,窑和灶在整个过程中都监测烟气黑度,每年监控4次。
3.监测方法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原则上由企业负责安装,运行和维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和监督。 具有监测能力并经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认证的企业监测站,可以自行监测和报告数据,接受环境监测部门的监督审核,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监测资格的环境监测站。
根据该规定,应根据污染物排放量多少,污染源的性质和监测方法的要求确定监测频率。 污染源监测数据的有效期应在两个监测期之间。
综上所述,污染源监测报告的特点可归纳为:
1.污染源的排放量是动态变化的,监测时间不同,监测方法不同,监测数据也会波动;
2.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管理方式,生产工艺的变化,产品,生产和原材料的变化都会影响污染物排放的波动;
3.由于以上原因,污染源监测报告只能在一定时期内有效;
4.监测报告(数据)的有效性应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污染源申报登记监督报告是排污单位履行法律责任的重要技术文件。有效期应考虑污染物排放单位排放的污染物占当地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例,单位污染物排放的性质,当地实际监测能力和环境管理要求。一般而言,污染源申报数据的审查期限和报告的有效性可参考下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