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机油废渣危险废物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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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检测废机油废渣危险废物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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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3 12: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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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介

废机油废渣危险废物鉴定——中国科学院危险废物鉴定中心,废机油废渣危险特性鉴别找危废鉴定中心,危废鉴定中心是一家以污泥危险特性鉴别为主要业务的服务型国企公司,本公司拥有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实践经验丰富,敬业又勤奋的工作人员,提供长期而优质的一站式废机油废渣危险特性鉴别服务,自2011-03-07创办以来,在检测认证行业领域*好评。

详细介绍

废机油废渣危险废物鉴别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一)腐蚀性鉴别

固体废物的腐蚀性是指单位或个人在生产、经营、生活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固体、半固体废物和浓度溶液,其溶液或固体、半固体浸出液的pH小于等于2或大于等于12.5。

直接用pH计测定溶液或固体、半固体浸出液的pH,根据其pH判断。

(二)急性毒性初筛

1.口服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

口服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是经过统计学方法得出的一种物质的单一含量,是可以使青年白鼠口服后,在14d内死亡一半的物质剂量。固体LD50≤200mg/kg,液体LD50≤500mg/kg时属于危险废物。

(1)危险废物急性毒性初筛实验方法———灌胃法

①样品的制备

浸出液制备:将样品100g置于三角瓶中,加入100mL蒸馏水(即固液比为1∶1),在常温下静止浸泡24h,用滤纸过滤,滤液留待灌胃实验用。

②实验动物的选择

以体重18~24g的小白鼠或200~300g的大白鼠做实验动物。若是外购白鼠,必须在本单位饲养条件下饲养7~10d,选择活泼健康者做实验。实验前8~12h和观察期间禁食。

③灌胃工具

选用1mL或5mL的医用注射器,采用9号或12号针头,去针头,磨光,弯曲成新月形。

④灌胃方法

对各组动物用经口灌胃法一次染毒。各剂量组的灌胃体积应相同,小鼠常用剂量为20mL/kg体重,大鼠常用剂量为10mL/kg体重。若一次给予剂量太大,也可在24h内分2~3次染毒(每次间隔4~6h),但合并作为一次剂量计算。染毒后继续禁食3~4h。

若采用分批多次染毒,根据染毒间隔长短,必要时可给动物一定量的食物和水。灌胃时用左手捉住小白鼠,使之尽量成垂直体位,右手持已吸取浸出液的注射器,将注射器缓慢插入小白鼠口内,推动注射器使浸出液徐徐进入小白鼠胃内。如图7-6所示。

⑤结果观察

观察期限一般不超过14d,但观察时间并非一成不变,要视动物中毒反应的严重程度、症状出现快慢和恢复期长短而定。若有死亡延迟迹象,可延长观察时间。如死亡率超过50%,则可判定该废物为具有急性毒性的危险废物。

(2)注意事项

在将针头插入白鼠胃部后用注射器向外抽气,如无气体抽出说明到达胃部,即可进行灌胃。如注射器抽出大量气体,说明已进入肺部或器官,应拔出重插。如果注入后迅速死亡,则可能是传入胸腔或肺内。

2.皮肤接触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

皮肤接触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是使白兔的裸露皮肤持续接触24h,***可能引起这些实验动物在14d内死亡一半的物质剂量。LD50≤1000mg/kg时属于危险废物。

实验动物大鼠,也可选用豚鼠或家兔。实验动物体重要求范围分别为:大鼠200~300g,豚鼠350~450g,家兔2000~3000g。
实验期间,为避免实验动物相互抓挠,应采用单笼喂养。

实验前24h,在实验动物背部正中线两侧剪毛或剃毛,仔细检查皮肤,要求完整无损,以免改变皮肤的通透性。去毛面积不应少于实验动物体表面积的10%。实验动物随机分为4~5个剂量组。若使用水、植物油、凡士林、羊毛脂以外的赋形剂,则需设赋形剂对照组。豚鼠或大鼠每一剂量组(单性别)不少于5只;家兔每一剂量组(单性别)不少于4只。

选择适当方法固定好实验动物,将受试样品均匀涂布于实验动物的去毛区,并用油纸和两层纱布覆盖,再用无刺激性胶布或绷带加以固定,以保证受试样品和皮肤的密切接触,防止脱落和动物舔食受试样品。涂布4h后取下固定物和覆盖物,用温水或适当的溶剂洗去皮肤上残留的受试样品。

观察并记录染毒过程和观察期内动物的中毒和死亡情况。观察期限一般为14d,全面观察中毒的发生、发展过程和规律,以及中毒特点和毒作用的靶器官。对死亡动物进行尸检。观察期结束后,处死存活动物并进行大体解剖,如有必要,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

3.吸入毒性半数致死浓度LC50

吸入毒性半数致死浓度LC50是使雌雄青年白鼠连续吸入1h,***可能引起这些实验动物在14d内死亡一半的蒸气、烟雾或粉尘的浓度。LC50≤10mg/L时属于危险废物。

实验动物健康成年小鼠(18~22g)和大鼠(180~220g),也可选用其他敏感动物。同性别实验动物个体间体重相差不得超过平均体重的20%。实验前动物要在实验环境中至少适应3~5d。

根据所选方法的要求,原则上应设4~5个剂量组,每组动物一般为10只,雌雄各半。各剂量组间距大小以兼顾产生毒性大小和死亡为宜,通常以较大组距和较少量动物进行预试。如果受试样品毒性很低,也可采用***大*法,即用20只动物(雌雄各半),采用5000mg/kg剂量,如未引起动物死亡,可不再进行多个剂量的急性经口毒性实验。

实验前实验动物应禁食(一般16h左右),不限制饮水。若采用代谢率高的其他动物,禁食时间可以适当缩短。在染毒装置中,按照设计剂量浓度染毒1h或4h。染毒装置温度为(22±2)℃,相对湿度30%~70%。染毒期间应禁食。

按设计规定的各浓度组将实验动物分别放入染毒柜中,启动通风系统和受试样品发生器,染毒柜每小时换气3~4次,染毒时,染毒柜内应确保至少有19%的氧含量和均衡分配的染体。受试样品按规定浓度使动物连续吸入4h,切断受试样品发生器,动物终止吸入染毒,继续通风15min,而后停止通风,取出动物进行观察。

注:一般情况下,为确保染毒柜内空气稳定,实验动物的体积不应超过染毒柜体积的5%。同时应注意防止受试样品爆炸。观察并记录染毒过程和观察期内动物的中毒和死亡情况,观察期限一般为14d。对死亡动物进行尸检。观察期结束后,处死存活动物并进行大体解剖,如有必要,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

(三)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用硫酸硝酸浸取法进行预处理。按表7-5判断是否为危险废物。表中所列出的任何一种物质超标均表示该废物为危险废

(四)易燃性鉴别

危险废物易燃性鉴别包括闪点、易燃下限和易燃上限。闪点指在标准大气压(101.3kPa)下,液体表面上方释放出的与空气*混合后,可以被火焰或火花点燃的***低温度。易燃下限指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或氧气)组成的混合物在点火后可以使火焰蔓延的***低浓度,以%表示。易燃上限指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或氧气)组成的混合物在点火后可以使火焰蔓延的***高浓度。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的均属于易燃性危险废物。

1.液态易燃性危险废物

闪点温度低于60℃(闭口杯实验)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

2.固态易燃性危险废物

在标准温度和压力(25℃,101.3kPa)下因摩擦或自发性燃烧而起火,经点燃后能剧烈而持续地燃烧并产生危害的固态废物。

3.气态易燃性危险废物

在20℃、101.3kPa状态下,在与空气的混合物中体积百分比≤13%时可点燃的气体,或在该状态下,不论易燃下限如何,与空气混合,易燃范围的易燃上限与易燃下限之差≥12%的气体。

(五)反应性鉴别

爆炸指在极短的时间内,释放出大量能量,产生高温,并放出大量气体,在周围形成高压的化学反应或状态变化的现象。爆轰是以冲击波为特征,以超音速传播的爆炸。冲击波传播速度通常能达到上千到数千米每秒,且外界条件对爆速的影响较小。

1.爆炸性鉴别

爆炸性鉴别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常温常压下不稳定,在无引爆条件下,易发生剧烈变化。

(2)标准温度和压力下(25℃,101.3kPa),易发生爆轰或爆炸性分解反应。

(3)受强起爆剂作用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能发生爆轰或爆炸反应。

2.与水或酸接触产生或有体

(1)与水混合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放出大量和热量。

(2)与水混合能产生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环境的有体、蒸气或烟雾。

(3)在酸性条件下,每千克***废物分解产生≥250mg***气体,或者每千克含硫化物废物分解产生≥500mg硫化氢气体。

3.废弃氧化剂或有机过氧化物

(1)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废弃氧化剂。

(2)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的含过氧基的废弃有机过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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