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改善
时间:2016-05-09 阅读:394
辩证认识“十三五”生态环境目标
要应对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资源能源消耗、社会发展等新变化、新转折,需要从四个方面准确把握、深刻分析、辩证认识未来生态环境目标:
◎对比
我国在较低经济发展水平下解决更为复杂的环境问题,经济水平、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与发达国家相比具有本质区别。我国能源结构中的“高煤”特征短期改变难,煤占比*在2/3左右,劣质煤、散烧煤影响大;而美国历史同期仅为19%,欧洲为30%。我国提出实行PM2.5控制的2012年,人均GDP约5400美元;而美国实行PM2.5控制的1996年,人均GDP28000美元左右。因此,要正视因资源环境禀赋、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不同而造成的环境改善历程差异。
◎全面小康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要求是环境质量改善。一方面,全面小康是底线型标准,非达标标准或全国总体评价标准。重点应在“兜底”“补短板”,需要将问题控制在较低、社会能接受的水平,但实际上全国不少区域质量目标应高于此。另一方面,老百姓更关心的是环境改善结果而非过程。相对于大江大河,老百姓更关注身边环境问题,如小河小汊黑臭、灰霾控制、安全饮水等。因此,要响应群众呼声,将环境改善的视角和侧重点做相应调整,大小并重、提高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