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仪实验步骤
时间:2023-03-31 阅读:289
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仪是我司上海千实精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测试设备,性价比高,售后服务齐全。采用水平方向燃烧性能测试方法,用于测定各类纺织面料、服装、帐篷特别是汽车内装饰织物的相对燃烧速率及阻燃性能。
适用标准:
GB 8410,ISO 3795,FMVSS 302,DIN 75200,SAE J369,ASTM D5132,JIS D 1201,AU 169。
主要参数:
1.施焰时间:0-999.9s±0.1s可调;
2.延燃时间:0-99h59m59.99s±0.1s;
3.试验风速:0.10m/s~0.30m/s之间;
4.试验燃气:液化气或35MJ/m3~38MJ/m3的其他可燃气体(如天然气、城市煤气)。
试验步骤:
1、调节温度为10℃~30℃、相对湿度15%~80%的试验环境。
2、试样距离框架至少20mm,将试样固定架安装到燃烧箱顶部支架上,保证试样垂直。
3、试样压板前水平放置标记线,标记线距离试样表面的距离分别为1mm和5mm,标记线应保持足够张力。
4、点燃燃气灯,调节火焰高度至40mm±2mm,调节燃气灯放置角度,与试样所在平面成30°夹角。
5、试样在燃气灯火焰中引燃5s,立即熄灭燃气灯并将其复位。
6、如果试样没有燃烧,则认为未点燃,需重新对另一个经过预处理的试样进行试验,但试样在燃气灯火焰中引燃时间是15s。
7、如果任一组三个试样中的任一结果超过小值的50%,则应取同样方向的另外一组试样再次进行试验。如果任一组三个试样中一个或两个试样没有燃烧到第三标志线,则取同样方向的另外一组三个试样再次进行试验。
8、测量下列时间,单位为秒(s):
a)从点火开始到火焰烧断一标记线的时间t1;
b)从点火开始到火焰烧断二标记线的时间t2;
c)从点火开始到火焰烧断三标记线的时间t3。
9、计算
对于燃烧火焰至少到第一标记线的试样,燃烧速度(Vi)按下式计算:
Vi=60×(Di/ti)
式中:
Vi——燃烧速度,单位是毫米每分钟(mm/min);
i——火焰燃烧至一/二/三标记线,分别为1、2和3;
Di——火焰燃烧至一/二/三标记线的燃烧距离,单位是毫米(mm);
ti——火焰烧断一/二/三标记线的燃烧时间,单位是秒(s)。
每个试样的燃烧速度取V1、V2和V3中的大值,一组试样的燃烧速度以三块或更多试样的燃烧速度大值为试验结果,计算结果修约至整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