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更了解油烟净化器
时间:2011-05-11 阅读: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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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化器按其工作原理分为机械式(J)、电子式(D)、湿式(S)、复合式四类。
2、净化器按其在额定处理风量下的净化率分为A、B、C、D四类。
油烟净化设备的命名采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位伯数字表示。
示例1:YJ-J-2-A
指处理风量为2000立方米/h,净化率不小于95%的机械式油烟净化器。
示例2:YJ-JD-20-D
指处理风量为20000立方米/h,净化效率在70%~80%的机械-电子复合式油烟净化器。
产品基本要求:
1、产品应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
2、产品外观应平整光洁,便于安装、保养与维修。
3、油烟净化系统焊缝、接口处、设备本体均应密封。
4、油烟净化分离和收集的油污、废水不得直接排放造成二次污染。
5、机械式油烟净化设备更换下的滤料应集中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