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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盐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原则
高含盐废水是指含有有机物和至少总溶解固体TDS(Total Dissolved Solid)的质量分数大于等于3.5%的废水,包括高盐生活废水和高盐工业废水。主要来源于直接利用海水的工业生产、生活用水和食品加工厂、化工厂及石油和天然气的采集加工等。这些废水中除了含有有机污染物外,还含有大量的无机盐,如Cl-,SO42-,Na+,Ca2+等离子。这些高盐、高有机物废水,若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势必会对水体生物、生活饮用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生产大的危害。但常规处理方法中盐水浓度不能过高,亟待开发处理更高浓度的高盐废水的工艺技术。
高盐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原则
1.本污(废)水处理系统根据食品工厂污(废)水处理的特点进行设计,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环保的有关排放标准和要求。
2.污水处理站可布置在绿化地下,力求布置紧凑合理、实用可靠,工程投资省,运行能耗低,处理费用少。
3.处理系统具有灵活性和可调节性,以适应水质、水量的变化。
4.操作运行与维修管理简单,处理过程控制实行自动化。
5.一体化污(废)水处理设备选用的有关材料以及配套仪表、动力设备,均选用质量可靠、通用性强、维修方便的进口或国内厂家生产的产品。
6.采取减振、降噪、除臭措施,消除二次污染。
7.少量剩余污泥经重力浓缩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