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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除尘器的结构设计应考虑的作用(荷载)主要包括自重、壳体内气体压力及温度作用、积灰、风、雪、地震以及其他相关设施传递来的直接或间接作用。
1.除尘器自重荷载作用
除尘器自重(重力)荷载标准值应根据材料种类、规格尺寸、重力密度等基本参数进行统计,其中,除尘器上安装的一些定型设备可根据铭牌标示值采用。
除尘器自重(重力)作用应考虑的范围包括除尘器结构自重、壳体保温层自重、粉尘收集与清除装置自重、各种附属的检修设备、检修操作平台、管道及电缆桥架等。
2.壳体内气体压力
除尘器壳体内气体压力与温度作用应分别考虑正常运行工况和偶然故障工况。
在正常运行工况下,即正常生产及不停机检修工况,壳体内气体压力作用标准值可按照除尘工艺设计的zui不利状态采用,应分别确定正压和负压的不利状态。对于反吹风袋式除尘器,应确定正常运行状态下除尘器壳体内压力变化的平均值。
3.积灰荷载作用
积灰包括灰斗积灰、除尘器壳体内死角积灰、滤袋粘附的粉尘以及除尘器顶盖可能产生的积灰。
(1)灰斗积灰 灰斗积灰应分别考虑正常运行工况和偶然故障工况。所谓正常运行工况是指正常生产、不停机检修及灰斗高灰位报警后例行处置等状态;所谓偶然故障工况是指触发灰斗积灰超载应急程序,或者由于积灰超载等非正常状态导致除尘器系统停止工作状态。
(2)除尘器壳体内死角积灰可根据粉尘堆积密度、内摩擦角、死角尺寸等计算确定,当壳板加劲肋设在壳体外时可不计该荷载项。
(3)滤袋粘附的粉尘可根据粉尘堆积密度及滤袋可能粘附粉尘的厚度计算确定;当缺少资料时可按滤袋面积0.05KN/m²计算。
(4)除尘器顶盖可能产生的积灰可根据除尘器周围的粉尘源情况,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有关规定确定。
4.风荷载作用
基本风压应根据建设场地的气象资料统计分析确定;当缺少统计资料时,可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确定
建造于地震区的除尘器,计算除尘器框架、支架、基础结构及连接时应考虑地震作用。
除尘器地震作用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或《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有关规定确定。
6.其他荷载作用运城天洲单机除尘器机械配套除尘设备
(1)检修荷载 对于检修平台 (包括除尘器顶盖)无设备区域的操作荷载,包括操作人员、一般工具、零星原料和成品的重力,可按均布活荷载考虑,采用2.0KN/m²。
(2)烟道荷载 包括重力(管道自重、保温、管道内积灰等)作用和可能产生的(温度、地震、风等)水平力作用,应根据除尘器与烟道的连接情况合理确定。运城天洲单机除尘器机械配套除尘设备
(3)检修吊车荷载 除尘器的检修吊车一般安装在壳体顶部,用于吊装阀门、检修门、滤袋、检修工具等,会产生竖向及纵向水平荷载和横向水平作用。检修吊车荷载只对直接承担吊车作用的构件及连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