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型H1N1流感防控实施细则
时间:2009-09-28 阅读:849
预防措施
4.1 传染源识别及控制
4.1.1 当可能存在群发性疫情传播、扩散情形时 (例如长假后人员从不同区域包括重疫区集中返回、公司组织的集体外出学习或旅游等),须执行体温检测。
4.1.2 重疫区分布(见附件一。日期更新到2009年9月24日)。
4.1.3 体温检测设备及操作方法(见附件二),所有现场实施体温检测的人员应预*行培训。
4.1.4 在4.1.1情况下,公司在园区内设立21个体温检测点,所有进入园区的公司人员及外来人员均应自觉排队,接受体温检查。相关体温检测点分布图以及实施体温检测人员名单见附件三。
4.1.5 经济护卫队应监督排队秩序,合理引导体温检测。每个队列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4.1.6 现场应建立发热病人台账,包括发热病人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部门、体温原始记录、当天的活动情况及活动区域、记录时间等(记录格式见附件四)。
4.1.7 一旦发现发热病人,由现场经济护卫队马上通报防治领导小组,及时安排救护转运车辆送往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及医疗救护。转运之前,发热病人须佩戴*。
4.1.8 防治领导小组手机须保持24小时开机,相关定点医院及24小时、防治领导小组、值班司机等信息详见附件五。
4.1.9 同发热病人同一队列前后2名人员,以及同发热病人有感染接触的人员(例如同宿舍人员,同发热病人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同发热病人同乘交通工具的人员、同发热病人共餐的人员等)应马上安排密切观察,每四小时测一次体温;当发热病人一旦确诊为H1N1感染者,对接受密切观察的人员应马上实施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
4.1.10 公司大门口设置布告牌,及时公布发热病人的信息,公司经济护卫队负责布告牌的信息公布与更新。
4.1.11 现场防控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及手套。
4.1.12 对于不经公司大门进入厂区的人员(例如居住在专家楼的人员),应主动在的区域进行体温检测。相关体温检测的记录、发热病人台账、同发热病人有感染接触的人员等应急措施,参照4.1.6 ~ 4.1.10执行。
4.1.13 在预案启动期间,公司经济护卫队应对出入公司的访客单独建立详细记录,并对其进行日常体温检测。
4.1.14 对于来自重疫区的访客,经济护卫队应委婉、礼貌地提出改期访问的请求。公司于大门口设立通告牌,提醒访客配合执行。
4.1.15 任何经过经济护卫队解释、请求之后仍需进入厂区的访客,须及时通报给防治小组,由副组长进行裁决。
4.1.16 对于经常出入公司的供应商人员,各供应部和采购部要明确告知公司的管理规定,划定供应商区域,严禁供应商人员进入生产车间。
4.1.17 对于来公司开单、提货等公司的顾客,相关接待人员应主动要求其尽量避免进入公司人员密集区域。
4.1.18 对于各部门人员因故需要往、返重疫区时,应报各部门总监审批,报防控领导小组备案,并主动进行体温监测方可进入工作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