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片评定基本要求
时间:2020-12-28 阅读:5033
1、像质计灵敏度值要求:
底片上可识别的像质计影像、型号、规格及摆放位置,符合标准要求,可识别的像质指数值应满足标准规定。
2、黑度:为保证底片具有足够的对比度,黑度不能太小,但因受到观片灯亮度的限制,底片黑度也不能过大。只有当有效评定区内各点的黑度均在规定的范围内为合格。底片评定范围内的黑度应符合下列规定:*:D≥1.5~4.5;AB级:D≥2.0~4.5;B级:D≥2.3~4.5;用X射线透照小径管或其它截面厚度变化大的工件,单片观察评定时,AB级黑度允许降低至1.5。
3、标记:底片上标记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标记影像应显示完整、位置正确。
常用标记分为识别标记:如工件号、焊缝号及位置片号、透照日期;定位标记:如中心定位标记、搭接标记等;返修标记:如R1、R2…。上述标记应摆放在标准要求处。
4、伪缺陷显示:因检测透照或暗室处理操作不当,或由于胶片、增感屏质量等原因,在底片上留下的影像显示,如划痕、折痕、水迹、斑纹、静电感光、指纹、霉点、药膜脱落、污染等。这些伪缺陷显示均会影响评片的正确性,造成漏判和误判,所以标准规定底片的有效评定区域内不允许有伪缺陷影像存在。
5、散射线和无用散射线的屏蔽:射线照相时,应进行背散射防护检查,暗袋背面应贴一个标准要求的“B”铅字标记,评片时若发现在较黑背景上出现较淡“B”字影像,则说明背散射较严重,应采用防护措施重新拍照,若未见“B”字,或在较淡背景出现较黑的“B”字,则表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