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废旧物资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
时间:2017-08-24 阅读:534
收购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旧的、报废的、二手的物资物品产品,收购废旧物资公司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旧货包括旧家具、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对收购废旧物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旧货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收购废旧物资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收购废旧物资经营者可以通过、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