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布《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
时间:2017-02-23 阅读:297
*发布《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
要求低碳试点地区将低碳试点方案纳入“十二五”规划
*北京2月8日电 记者8日从国家*员会获悉,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以促进《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指导各地科学编制本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据国家*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必须通过规划加以引导规范,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制定和实施相关规划,是理清循环经济发展方向,明确工作重点,为循环经济尽快形成较大规模指明方向和提供保障的有效措施。
这位负责人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与此同时,资源和环境压力日益加大。未来一段时期,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资源和环境形势将更加严峻。
为应对资源和环境压力,《指南》要求各地谋划本地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大力推动循环型农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力培育和促进循环经济新兴产业发展;构建包括第三产业在内的社会循环经济体系;相关地区建设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强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加强宣传教育,推广绿色消费模式;高度重视循环经济技术、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指南》还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循环经济,建议缺水地区重点在规划中体现对水的节约、循环利用、污水减排、海水淡化等非传统水源的利用等情况;产业比较落后,能耗高,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应在规划中重点体现产业节能、降耗、减排的相关指标。
*北京2月8日电 记者8日从国家*员会获悉,发展改革委近日要求承担低碳省试点工作的5个省和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的8个市将各地低碳试点方案纳入本地“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改革委近期将尽快批复各省市的低碳试点方案。
据国家*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介绍,发展改革委还将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各省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加强试点省、试点市之间的和交流;组织试点省市对低碳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寻求对策,逐步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低碳化发展道路。
他说,发展改革委还将加强人员培训,通过促进项目建设等形式促进人员交流培训,提高低碳建设能力;在加强同发达国家开展低碳经济合作的同时,积极拓展与发展中国家合作。
解振华认为,我国的低碳试点目前取得了一定进展,开局良好。各试点省市高度重视,建立了完备的组织体系,各省市都在结合本地特点,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路径。
2010年8月,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启动我国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承担低碳试点工作的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政府有关负责人承诺将研究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