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行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洗衣废水主要包括洗涤废水、清洗废水和甩干废水。各废水具有不同的特点:洗涤废水中含有表面活性剂、三聚磷酸钠、羧甲基纤维素、油污、尘土颗粒以及各种微生物等,外观浑浊,COD为300~800mg/l,pH为6.5~7.5,悬浮物含量较高,一般在500~1200mg/l,磷酸盐进入水体会引起水体的富营养化,表面活性剂进入水体后,会使水生动、植物中毒致死。使水中某些微污染物增溶;清洗废水量大,有少量泡沫,所含悬浮物较少,COD也较小,较透明;甩干废水量小,水质略好于清洗废水。
洗涤废水水质主要由肥皂、油脂、合成洗涤剂、清洁剂以及少量细菌、大肠菌群、病毒等有害物质组成,已成为重要的水质污染源。
根据国家对外排污水的相关要求,其污废水排放需进行必要处理,以满足国家对环境治理中三废的要求,所排污水必需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或纳入附近水域。
为严格遵守有关环境法规,保护环境,本着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进行的“三同时”原则。我单位受投资者邀请,在进行初步沟通,并经多项综合洗衣房污水处理成功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该项目综合洗涤污水设计方案,以供有关部门决策、实施。
三、污水设计原则 ※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确保出水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达到或优于排放标准。
※ 尽量采用功能可靠,运行稳定,操作简单,运行管理方便的处理工艺技术,以达到降低建设费用和处理成本。
※ 结合工程条件和排放标准,谨慎合理选择工程设计方案,并尽量采用技术*、新材料、新布局,以减少运行费用,确保处理系统长期运行安全可靠,出水稳定,达标有保障。
※ 合理控制好噪声与异味,以避免二次污染。
※ 尽量采用机械与自动化操作,以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四、污水设计依据 (一)污水治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_343-2010)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
·《排水工程设计手册》
工艺叙述:首先洗衣房污水管道集中收集。自流进入格栅渠,内部设置粗(细)两道手动格栅,其目的去除水中漂浮物(细小绒毛、纤维线头和颗粒胶体等)。再次自流进入隔油沉沙池,水重油轻原理,油脂上浮,比重大颗粒自然沉降,中间上清液自流进入调节池。水量水质在改池进行均衡,后续经过液位计信号输出控制提升泵提升调节池内待处理水进入溶气浮机中。配合加药(PAC/PAM)装置二次物理去除溶解性油脂和细小颗粒胶体。降低水中SS的含量,为后续生化处理减小处理能力。气浮机出水进入一体化设备,进行厌氧、好氧生化处理以及机械过滤得到高质量的出水。经过生化处理和石英砂、活性炭过滤的水,进入加药消毒池,加氯消毒,达标排放。此工艺固有的功能保障出水达标稳定,出水可部分回用,可作为绿化用水,可直接排放河流大地(非重点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