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监测设备对监测点有哪些要求?
时间:2020-11-09 阅读:1133
扬尘监测设备对监测点有哪些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质量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大气中PM2.5细颗粒物的污染已成为一个主要的环境问题,严重危害人类健康,恶劣天气的加剧也引起了公众和的关注。整治工作刻不容缓,争取所有建筑、拆迁工地通过采取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措施,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把建筑扬尘治理实现从源头到末端的一条龙监管。那么安装扬尘监测设备对监测点有哪些要求?
1、设置依据: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地形的复杂性,污染源的布局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监测点的数量应综合考虑。
2、监测点数:一级评价项目,监测点应包括评价范围内的有代表性的大气保护目标,且不少于10分;对于第二级评估项目,监测点应包括评估范围。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不少于6个。对于地形复杂,污染空间分布差异较大,环境空气保护指标很多的地区,可以适当增加监测点数量;三级评价项目:评价范围内有常规监测点,或评价范围内有近三年的监测数据,监测数据的有效性符合指南的有关规定,可以满足项目评估时,可能无法进行当前状态监控,否则应设置2?4个监控点。如果在评估范围内没有其他污染物排放相同特征污染物的污染源,则可以适当减少监测点。
3、对于公路,铁路和其他项目,在每个主要集中排放源(例如服务区,车站和其他空气污染源)的评估范围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指标并建立监测点。
4、城市道路项目可能不受上述监测点数量的限制。根据道路布局和交通情况,结合环境空气保护指标的分布,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指标,并建立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进行监测。
扬尘监测设备监测点原则:
监测点的布设应尽可能全面、客观、真实,反映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项目不同评价等级和污染源布局,监测点的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一级评价项目
①以监测期间的季节主导风向为轴向,以迎风方向为0O,分别在0O、45 O、90O、135O、180O、225O、70O和315O的方向设置至少一个监测点,并在中心点(或主方向)下风方向密集地设置一个或三个监测点。发射源)在不同的距离。具体监测点可根据当地地形条件、风频分布特征、环境功能区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位置进行调整。各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环境监测值应反映各环境空气敏感区和各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以及本项目预计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环境质量。
②环境空气敏感区各监测时段的监测点应重合。监测期内,根据各季节主导风向,对本工程预计影响的高浓度区监测点进行调整。
(2)二次评价项目
(1)以监测期间的主导风向为轴向,以逆风方向为中心,分别在风向、风向、风速、风向、风速等方向设置至少一个监测点,增加风向下风点的数量。具体监测点要求同上。
②需要二期监测时,监测点应根据监测期内各季节主导风向进行调整,与一级评价项目相同。
(3)三级评价项目
(1)在监测期内以季节风向为主,以逆风风向为准,分别设置至少一个监测点,方向约为2、2、4、3,并增加风向下风向点数。各监测点要求同上。
②评价范围内有常规监测点的,不能安排监测。
(4)城市道路评价项目。城市道路隔离线源工程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在工程评价范围内设置监测点。监测点的布设还应与敏感点的垂直空间分布相结合。
(5)监测点周围环境状况。应符合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①监测点周围空间应开阔,采样口水平线与 周围建筑物高度的夹角应小于30o;
②监测点周围应有2700个采样捕捉空间,不影响气流;
③避免局部污染源的影响,原则上20米范围内无局部排放源;
④避开吸附能力强的树木和建筑物,一般15-20米范围内无绿树、灌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