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科隆粉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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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科隆公司碳酸钙标准化良好行为复审顺利通过

时间:2017-12-15      阅读:157

  11月2日,由自治区组织的广西贺州市科隆粉体有限公司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复审确认专家组到科隆公司进行AAA标准化良好行为复审。科隆公司董事长、总李奇洪,管理者代表贝进国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与了本次复审工作。  

    专家组认真查看了科隆公司有效运行本企业标准体系的工作报告,并对科隆公司的标准体系文件和相关记录进行了审核。  

    专家组认为:科隆粉体公司自2007年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AA*确认以来,不断健全管理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及工作标准体系,形成了ISO9001质量体系、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等多位一体的企业标准体系,使标准化体系更加完善,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已实行标准化管理,且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过严格的现场审查、考核评审,获得专家组肯定,被继续确认为AA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广西贺州市科隆粉体公司*一直以来十分重视企业标准化工作,结合实际生产、管理工作,持续改进标准化体系。企业依照标准化良好行为规定,做到产品有标准、工作有流程、管理有制度,让企业实现科学、完整、合理、有序的管理,增强企业在碳酸钙上下游产品中的整体竞争力。  

    经公司上下共同的努力,现已建立的标准化体系中管理标准152项,工作标准138项,技术标准63项。通过体系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公司被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确认为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先后参与制订了《无机化工产品白度测定的通用方法》、《碳酸钙分析方法》等4项国家标准及《工业用重质碳酸钙》等4项行业标准。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是以标准为依据,从技术、生产、品质、营销服务、安全等多方面实现管理规范化,从而达到稳定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贺州市科隆粉体公司将一如既往为建设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而不懈努力,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企业持续发展。(图/文 全明燕 编审 陆元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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