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规定限值
时间:2022-05-05 阅读:18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文中第十六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对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备、施工机械、机动车、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民用航空器、机动船舶、电气电子产品、建筑附属设备等产品,根据声环境保护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在其技术规范或者产品质量标准中规定噪声限值。
前款规定的产品使用时产生噪声的限值,应当在有关技术文件中注明。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不符合噪声限值的产品。
通过建设噪声终端现场监测,实现实时将现场噪声数据采集到智能监控终端内。根据现场情况设置报警阈值,当现场噪声过大、触发噪音信号时,进行自动报警,防治噪声污染问题继续扩大。同时采集到的数据用过无线传输或有线传输等技术手段将数据实时上传,系统对数据进行接收、存储、显示、分析等信息管理,并将数据在手机端、大屏端、LED显示端进行有效数据展示,为实现提升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管控提供极大助力。
功能特点:
(1)配套LED显示屏,支持P10单红、双色、quan彩显示(根据需要选配);
(2)实时显示本地噪声数据,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
(3)支持壁挂式或立杆抱箍式安装;
(4)配置GPRS无线传输模块,实现长距离噪声监控;
(5)搭配gao清视频摄像头,记录现场环境情况;
(6)可设置流动字幕、时间显示、温湿度等显示内容;
(7)后端平台可以自动根据噪声值进行等级划分,进行chao标报警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