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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12盒式光分路器供应
光分路器设备封装应经济高效、坚固且结构紧凑,设备内部光纤应保证一定的盘纤半径,保证盘绕的光纤不受损伤,所有器件应固定良好并可提供足够的供管理、连接、安装、维护、检验、测试用的空间。
本标准主要定义下列五种封装结构的光分路器,以适应不同的安装设施和安装环境,不同封装光分路器的外形、尺寸应符合附录A要求。
光分路器封装方式
名称封装方式 端口类型 适用范围
盒式光分路器 盒式封装 带插头尾纤型 桌面、托盘、光缆交接箱等
机架式光分路器 机架式封装 适配器型 19英寸标准机架
微型光分路器 微型封装 不带插头尾纤型
带插头尾纤型
光缆接头盒、分光分纤盒等
托盘式光分路器 托盘式封装 适配器型 光纤配线架或光缆交接箱等
插片式光分路器 插片式封装 适配器型 光纤配线架、光缆交接箱、分光分纤
盒等,配合插箱使用
其他封装形式的光分路器不做明确要求,可根据各地实际需要定制,所有性能指标参照
本标准执行。
适配器要求
光分路器的适配器应根据需要选择SC、FC、LC等类型,为减小设备体积,节省安装空
间,光分路器可采用LC适配器。技术条件应分别符合YD/T 1272.3-2005(SC型)、YD/T
1272.4-2007(FC-UPC型、FC-APC型)、YD/T 1272.1-2003(LC型)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端面以UPC为主,APC端面适配器主要在承载模拟CATV信号时采用。
6.3 引出尾纤要求
盒式光分路器的引出尾纤应采用Φ2mm光缆,微型光分路器的引出尾纤应采用Φ0.9mm
光缆或Φ0.25mm光纤。尾纤中的光纤应符合ITU-T G.657A标准。
不带插头的Φ0.25mm光纤型光分路器,输出端应采用8芯一组的光纤带,光纤带技术条
件应符合YD/T 979-2009标准的相关规定,光纤带色谱应按照YD/T 979-2009要求排列,具体
见表2。分光比大于8的光分路器需要采用多组光纤带,应在每组光纤带尾部贴上标签,区分
每组光纤带。
表2 光纤带色谱要求
序号 1 2 3 4 5 6 7 8
色谱 蓝 橙绿棕灰白红黑
引出尾纤长度应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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