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生产厂家厂商性质
宁波市所在地
1.标志
分纤箱必须有标识,标明执行的标准号、产品型号、名称、商标、生产单位、出厂年月。分纤箱的连接器必须有商标或生产厂家的标记。分纤箱内的光纤熔接盘片必须有商标或生产厂家的标记。
2.包装
⑴ 设备产品必须包装出厂,包装要求及包装箱面标志必须符合GBT 3873 中的规定。
⑵ 包装箱内除产品外,还必须装入以下物品和有关文件,文件可用塑料袋或纸袋封装:
Ø 备附件及工具;
Ø 产品使用说明书;
Ø 产品合格证;
Ø 装箱清单。
3.运输
设备产品包装后,可用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运输,在运输中必须避免碰撞、跌落、雨雪的直接淋袭和日光暴晒。
4. 贮存
设备产品必须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的仓库中,其周围不必须有腐蚀性气体存在,贮存温度为-25℃~+55℃
smc16芯楼道分纤箱
a) 楼道(室内,外)光纤分纤、配线箱应满足上下进缆的要求,箱体的顶部与底部各应配置4个进线孔,且光缆固定与保护装置应能满足4根光缆同时固定的需求。如单独使用下进缆,上部的进缆空需做密封处理。
b) 光纤熔接盘片应采用开启式,并且光缆熔接盘与皮缆熔接盘安装方式和尺寸要求*。
c) 所有紧固件联结应牢固可靠,箱体密封条粘结应平整牢固。
d) 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80o,门锁的启闭灵活可靠。
e) 光缆引入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直径的15倍。
f) 光缆光纤在箱内布放时,不论在何处转弯,其曲率半径应不小于 30mm。
g) 蝶形引入光缆固定后的小弯曲半径不应小于10mm,在箱体内的预留长度不应小于0.5m。
h) 安装在光分插片盒内的光分路器应使用牢固的材料固定在盒体内,光分路器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 招标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i) 光分插片使用的光纤活动连接器应为SC型,两个插头任意连接的插入损耗≤0.5dB,回波损耗>35dB,其性能指标应符合 YD,T 1272.3-2005《光纤活动连接器第3部分:SC型》的要求。光分路器上联端口使用的光纤活动连接器应为绿色,下联端口使用的光纤活动连接器应为蓝色,空闲端口不安装光纤活动连接器。
j) 楼道光纤配线箱内光纤的终端、熔接、存储,应在满容量范围内方便地成套配置。
j) 光分插片应采用模块化、集成化,楼道分光分纤盒内应无跳接。
l) 楼道光纤配线箱厂家应提供所采用分光器的厂家和规格型号,并提供进货证明。
2.5 工作单元
Ø 光纤配线箱的工作单元包括光缆固定装置、接地装置、光纤熔接盘片、光纤连接分配装置、光分路器、尾纤连接器停泊区、皮线光缆固定区等。
Ø 不同容量、不同厂商的熔接盘片必须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
2.6 功能要求
1 光缆的固定和保护功能
Ø 光缆引入设备时,必须有可靠的固定与保护装置,固定后的光缆金属拦潮层、铠装层及加强芯必须可靠连接至高压防护接地装置,光缆开剥后必须用塑料套管或螺旋管保护并固定引入光纤熔接装置。
Ø 蝶形光缆的盘绕与绑扎必须自然平直,无扭绞、打圈等现象,宜采用必要的固定装置,以确保不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操作损伤。
2 光缆纤芯的终接功能: 设备的光缆终接装置必须便于光缆光纤与光缆光纤或尾纤的熔接、安装和维护等操作,同时必须具备富余光缆光纤的储存空间。
3 光纤熔接接头保护功能: 光纤接头部分均必须保护。光纤与光纤熔接后,接头部分必须用熔接保护套管加以保护。
4 缆纤适用性要求: 必须能适用符合GB,T 7424中规定的光缆,ITU-T G.652和ITU-T G.657规定的光纤或与之兼容的光纤,以及YD,T 1997-2009规定的接入网用蝶形光缆。
5 调纤功能: 通过尾纤能迅速方便地调度光缆中光纤序号以及改变传输系统的路由,尾纤长度必须满足调纤操作要求。
6 门锁: 光纤配线箱门锁必须为防盗结构,具有良好的抗破坏能力,所有箱体需预留备用的传统挂锁锁扣或其他备用解决手段
smc16芯楼道分纤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