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泵站的设计流量及采用规定
时间:2023-11-29 阅读:624
灌溉泵站设计流量应根据设计灌溉保证率、设计灌水率、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及灌区内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
排水泵站排涝设计流量及其过程线,可根据排涝标准、排涝方式、设计暴雨、排涝面积及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排水泵站排渍设计流量可根据排渍模数与排渍面积计算确定;城市排水泵站排水设计流量可根据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工业废水量和雨水量等计算确定。
工业与城镇供水泵站设计流量应根据设计水平年、设计保证率、供水对象的用水量、城镇供水的时变化系数、日变化系数、调蓄容积等综合确定。用水量主要包括综合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工业企业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管网漏损水量、未预见用水、消防用水等。
排水泵站进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水位应取排水区建站后重现期10a~20a一遇的内涝水位。排区内有防洪要求的,最水位应同时考虑其影响;
2 设计运行水位应取由排水区设计排涝水位推算到站前的水位;对有集中调蓄区或与内排站联合运行的泵站,设计运行水位应取由调蓄区设计水位或内排站出水池设计水位推算到站前的水位;
3 最运行水位应取按排水区允许最涝水位的要求推算到站前的水位;对有集中调蓄区或与内排站联合运行的泵站,最运行水位应取由调蓄区最调蓄水位或内排站出水池最运行水位推算到站前的水位;
4 低运行水位应取按降低地下水埋深或调蓄区允许低水位的要求推算到站前的水位;
5 平均水位应取与设计运行水位相同的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