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底回水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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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回水口和泄水口
4.10.1 溢流回水槽内溢流回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溢流回水槽回水口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溢流回水槽内回水口数量(个);
Q——溢流回水槽计算回水量(m3/h),逆流式池水循环净化系统按池子的全部循环水量计算,混合流式池水循环净化系统按本规程第4.3.3条的规定计算;
qd——单个回水口流量(m3/h)。
2 设有多个溢流回水口时,单个溢流回水口的接管直径不应小于50mm,设置间距不宜大于3.0m。
3 设有安全气浪设施的跳水池溢流回水槽内溢流回水口的总流量应按循环流量的2倍计算。
4 应采用有消声措施的溢流回水口。
4.10.2 池底回水口的设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防旋流、防吸入、防卡入功能;
2 每座水池的池底回水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间距不应小于1.0m,且回水流量不应小于池子的循环水流量;
3 设置位置应使水池各给水口的水流至回水口的行程一致;
4 应配置水流通过的顶盖板,盖板的水流孔(缝)隙尺寸不应大于8mm,孔(缝)隙的水流速度不应大于0.2m/s。
4.10.3 回水口与回水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溢流回水沟内溢流回水口与回水管的连接应符合本规程第4.7.5条的规定;
2 池底回水口应以并联形式与回水总管连接。
4.10.4 泄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逆流式池水循环系统应独立设置池底泄水口;
2 顺流式和混流式池水循环系统宜采用池底回水口兼作泄水口;
3 重力式泄水时,泄水管不应与其他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4 泄水口数量宜按泄空时间不宜超过6h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5 应设在水池的位置处;
6 格栅表面应与池底处表面相平。
4.10.5 回水口及泄水口的构造和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池底成品回水口和泄水口应为喇叭口形式,回收口顶盖应设表面光洁、无毛刺的过水格栅。
2 池底回水口和泄水口的格栅表面积不应小于接管截面积的6倍。格栅开孔面积不宜超过格栅表面积的30%。
3 池底成品回水口和泄水口的格栅盖板材质应与主体材质一致;坑槽式回水口及泄水口格栅盖板、盖座应采用耐冲击、耐腐蚀、耐老化、不污染水质、不变形和高强度的材料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