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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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服务范围
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丨服务定义
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并按照规定上报、公开相关信息。
丨服务内容
1.项目委托+资料收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收集企业的基本资料,查清企业所存在的污染源与主要污染物排放口,了解企业重点设施/区域的具体情况,确定企业主要污染物以及监测指标;
2.调查+检测:根据相关技术指南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案,根据监测方案建设并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并进行采样分析,记录、保存监测数据,分析监测结果;
3.上报与公示:根据相关规范编制自行监测年度报告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
丨主要依据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
《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丨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