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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性能符合JB/T8528-1997《普通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隔爆型的性能符合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及JB/T8529-1997《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
型号示例
DQW10-1EB 表示部分回转电动装置,输出转矩10kgf?m(100 N?m),输出转速1 r/min,隔爆型。
DDQW1200-0.44EBT叠加结构,输出转矩12000N.m,输出转速:0.44 r/min,防爆一体化智能型。
普通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适用于蝶阀、球阀、旋塞阀和风门等做90℃回转的阀门。Q型部分回转阀门电动执行器可远距离控制,可现场操作。广泛用于电力、冶金、石油、化工、食品、纺织、造纸、制药、水厂和污水处理等行业。
特点:
1、具有死区自适应功能,防止震荡,
2、具有电源相序自动纠正功能,
3、智能控制器内部菜单可设置控制参数,
4、具有断信号保位、全开、全关和中间位置,
5、阀位调整方便,操作面板上可显示电装开度,零点和满点的设定,
6、不使用电池,参数可***保存,
7、智能控制器可与电动执行机构分体安装,以满足特殊场合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