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
时间:2020-07-18 阅读:551
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
污水排放标准
根据《医疗水污染物排放预处理标准》,医疗门诊污水排放应达到以下标准: 1.连续三次各取样500ml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病杆菌。 2. 总肠菌群数每升不得于500个。 3. 总余氯量为4-5mg/L。 4.污水与氯接触时间不少于1小时。
污水排放标准
根据《医疗水污染物排放预处理标准》,医疗门诊污水排放应达到以下标准: 1.连续三次各取样500ml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病杆菌。 2. 总肠菌群数每升不得于500个。 3. 总余氯量为4-5mg/L。 4.污水与氯接触时间不少于1小时。
设备处理原则
1.过程控制原则。控制医院污水产生、处理和排放的过程。
2.还原原理。严格的医院内部卫生安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和分离污水和污物的源头,医院内的生活污水和病房内的污水分开收集,即源头控制、净化和分流。严禁随意将医院污水和污物排入下水道。
3.就地处理原。则。为防止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与危害,在医院就地处理。
4.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医院性质、规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区差异对医院污水处理进行分类指导。
5.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原则。面考虑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医院污水排放的基本要求,同时加强风险控制 意识,从工艺、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6.生态安原则。有效去除污水中有毒有害物质,减少处理过程中消毒副产物产生和控制出水中过余氯,保护 生态环境安。
设备处理范围
适用于要求污水排放标准污水量的医院、二级医院、三 / 级医院、乡镇医院、社区卫生中心、中心 血站、民营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疗养院、护理医院、居民小区、企业宿舍、速公路区、宾馆酒 店、餐饮废水、企业污水、煤矿污水、农村污水、乡镇污水、没有城市管网覆盖区域、养殖厂、屠宰厂、豆 制品厂、食品加工厂、水产加工厂、洗涤厂各种其他相似的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