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流行的PPP模式激发民资
时间:2015-06-22 阅读:7777
PPP模式是可以在政府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撬动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进而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有力手段,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房地产市场低迷和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受限的背景下,PPP模式被视为政府推动公共事业投资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因此,PPP能否顺利实施关乎到地方政府稳增长、惠民生的中长期目标。
今年以来,在国家相关政策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的前提下,地方PPP的脚步也正在加快,在2015年各地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包括新疆、重庆、云南等19个省市自治区对PPP项目均有重点强调,这对于政府监管角色转变、转变政府职能将起到促进作用,同时,对于政府放松规制,提高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还权给市场提升市场配置资源效率意义重大。,地方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广PPP模式,相关项目的具体合作方式和可推广的模式一直在探索中。
据广发证券研究报告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34个省市中已有22个省份公布了PPP项目推介计划,估算投资总额超过了3万亿元。
在国家层面,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在其门户公开发布了*PPP推介项目,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及运营。此次发布的项目共计1043个,总投资1.97万亿元,项目涵盖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
目前,从各地推动的PPP项目来看,主要集中于三类:一是有较强项目收入的经营性项目,比如以交通设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二是有一定项目收入的准经营性项目,比如医院、养老、旧城改造等。三是非营利性项目,比如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不过,虽然地方政府推动PPP热情高涨,但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项目签约率并不高。大部分民营资本虽心动但迟迟未行动,对地方政府信誉度、成本收益比例以及中长期项目吸引力不足等问题存在顾虑。
在笔者看来,这是由于PPP模式尚不成熟,政府和市场还需要时间去探索和磨合。而社会各界普遍看好PPP模式的前景和潜力,可以说明,随着我国公共事业领域的完善和发展,作为一项长期投资,PPP模式是投资热点无疑,而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在政企双头监管的前提下完善规范合理可推广的机制体制建设。
笔者认为,首先,风险共同承担机制必须合理,对政府和民间资本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和权利做好划分。总体上,政府需要承担法律、政策等风险。民间资本需承担设计、施工、财务、运维等风险。对于投资金额大、运营周期较长的项目,必须在项目开始时做充分的风险评估并且提出相应的应对方案。
其次,建立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签订协议对利益分配问题做好提前说明,可规避合作中可能产生的利益纠纷并约束双方的行为。在这里,法律法规的完善也是保证双方利益的有效手段。同时,必须有一个透明公开、重合同、守信用、遵守契约的精神作为PPP模式推广的环境条件。
同时,在政企合作中,双方责权利的界定和角色定位尤为重要,政府职能转变从主导地位转移为监管、服务地位尤为重要,可以通过与专业的三方机构合作监管等方式增加效率。
在资金方面,通过设立国家PPP基金和创新融资工具等方式来解决项目初期可能会遇到的资金难题,同时起到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