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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探管灭火系统
火探管灭火系统
火探管式气体灭火系统包括以下部分(但不限于此)
(1)火探管
一种外径为φ6mm,内径为φ4mm充压非金属的软管。在一定温度范围内爆破,喷射灭火/药剂或传递火灾信号。火探管于-20℃的环境温度中应无脆裂现象,在55℃的环境温度中应无软化、变形现象。火探管在140℃±2℃下,保持2min,应不动作;火探管在170℃±10℃下,应在20s内动作。火探管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0MPa,火探管必须获得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所关于火探管的工频1min干耐受及击穿电压实验报告。
(2)容器
采用钢质无缝气瓶,符合GB5099-1994的规定。钢瓶大工作压力15MPa,在1.5倍工作压力下进行液压强度试验,保持3分钟,不得出现渗漏现象,不应有明显的残余变形。在1.1倍工作压力下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容器应无气泡泄漏。在3倍工作压力下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容器不得有破裂现象。
(3)容器阀
采用CuZn39Pb3,容器阀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5MPa,在1.5倍工作压力下进行液压强度试验,保持5分钟,不变形、渗漏。在1.1倍工作压力下进行气密性试验,当阀门关闭状态时,应无气泡泄漏,当阀门在开启状态时,各联接密封部位气泡的泄漏量不应超过20个/min。在3倍工作压力下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容器阀及其附件不破裂。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容器阀的各部位没有明显的腐蚀损坏,也没有性能上的下降。容器的安全泄放膜片在1.25倍大工作压力±0.0625倍大工作压力时应爆破。容器阀的动作应灵活、可靠、不得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损坏。对二氧化碳容器及容器阀组件进行振动试验,容器与容器阀组件的任何部件不得产生结构损坏,灭火剂的净重损失不得超过灭火剂充装量的0.5%。试验结束后应对容器阀进行检查,容器阀应能正常工作,并能迅速和*打开。容器及容器阀组件应能承受高和低工作温度循环的变化,而不产生过量的泄漏及容器阀动作故障,灭火剂的净重损失不得超过灭火剂充装量0.5%,在启动容器阀时,不应出现任何动作故障。容器阀装配于容器后,实施任意方向的倾倒方式的冲击三次后应能正常工作。
(4)压力表
火探管作为火灾的探测元件,其管道内必须保持一定的压力,才能有效探测到火源并自行爆破。为保证其有效性,防止压力泄漏,通过压力表指数来检查火探管内的压力。压力表指针位置无变化,压力没有下降,表明无泄漏。压力表安装于火探管上易于查看部位(一般靠近容器瓶组)。
(5)信号反馈装置
系统可以提供两路无源反馈信号,通过终端模块,接入火灾报警系统。一路信号监测瓶头阀的动作状态并且给予报警信号,使系统的动作状态得到真实反映;另一路信号监测小球阀(即设备开关)的开启状态并给予报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