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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报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评价范围,要相对具体,不要写“某某公司全厂区”之类的话,要写到具体哪些项目,有什么配套设施等。
要有企业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如需请附上设备布局图。
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要标明接触危害因素的时间、人数等信息。
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除标明具体检测时间、地点、气象条件外,还应说明检测时是处于什么工作状态,具体检测点的位置,有可能的话,在平面布置图中标出。要特别注意把化验室列入检测范围。
职业病防护设施,除进行文字说明外,应采用列表的方式,需要标明防护设施的型号、安装位置、适用状态、生产厂家等,如果条件允许好在平面布置图中标出。
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用列表方式列出,有型号的要写明型号。
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告知卡等,需要说明具体位置、具体内容。
查看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如果发现申报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发生变化的,应让提出要求企业及时变更申报。
职业卫生经费投入,除了总金额,还要有相对具体支出用途。
存在问题及建议,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要具体,有可操作性。
结论页请盖服务机构公章。
服务机构要帮助企业完成问题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要让企业说明原因和具体整改完毕时间。
南通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报告【现状评价意义】:
具体因素----通过质谱分析等多种手段明确工作场存在的危害因素种类;具体数据—--通过现场检测明确工作场危害因素浓(强)度;具体问题—--通过防护设施检测等手段明确作业场存在的问题;具体对策—--通过综合分析改善存在问题,降低企业风险。
【法律法规要求】:
《人民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w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在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w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z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发现工作场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工作场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安监47号令)
第二十条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状评价周期】: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每三年一次
【报告时间】:
自采样结束之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状评价报告。
【业务流程】:
接受委托→收集资料(包括现场调查)→拟订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内审→现场采样/检测→实验室分析→编制评价报告→*评审→修改报告→*组长确认→提交报告南通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