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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满足新时代新形势防治水土流失的需求,对2008 年颁布执行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进行了修订,2019 年4 月1 日开始实行新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
新标准重大变化:一是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作了新规定,取消了直接影响区。二是对水土流失防治6 项指标作了调整,增加了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2 项指标;三是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由原来的12 章归并简化为8 章。
新标准这些重大变化,对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具体、更严格的要求。从紫旭在做水土保持项目经验上来看,不管是生产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在认识和实践上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到位的问题。
根据我们在水保方便编制中的要点,按照方案的章节结构,对目前方案编制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的问题进行了剖析。
方案中常见的问题:
一是对自然概况中的项目区地貌类型与土壤类型情况描述不具体,经常采用县域资料,随意扩大范围,导致难以判定建设项目区域的实际情况;
二是对气候类型与主要气象要素泛泛而谈,缺失蒸发量或干旱指数数据;
三是对林草植被类型与覆盖率表述缺失主要植被类型和建群种及覆盖率等数据资料;
四是对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的表述,数据来源依据不充分、不规范;
五是对涉及水土保持敏感区情况,缺失与自然保护区的相对位置、涉及的区域等,缺失核(批)准文件等行政许可手续。
水土保持评价结论部分经常出现的问题:
一是在建设方案与工程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方面,大部分方案仅局限于对工程占地、取土(石等)场设置、弃土(渣等)场设置、土石方平衡、施工方法与工艺的引用、介绍上,尤其是缺乏对弃土(渣)场设置的现场考察及查勘,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够及时发现,导致分析不够,评价结论盲目。如某某公路项目可研报告设计在3 条支沟汇合处设置115 万m3 弃渣场1 处,其不仅占用了农民的耕地(报告作为荒地,其实是撂荒的沟台地),而且占压了2 条输油(气)管道,必然造成渣场变更及耕地的赔偿,为后续设计及施工埋下隐患;
二是在项目主体工程选址(线)、建设方案与工程布局水土保持评价上,对水土保持敏感区与本工程位置关系分析不到位,支持(行政许可)文件不全;
三是对工程占地、取土(石等)场设置、土石方平衡、弃土(石等)场设置、施工方法与施工工艺等评价,由于实地调查工作不到位,大部分仅对主体工程设计介绍比较详细,对主体工程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评价不够具体详细,导致评价结果不充分、可信度差,评价结论的表述虚化、概化,对工程设计在下阶段需深入研究的问题不了解,涉猎极少。
在进行水土流失现状分析时,常出现的问题:
一是项目所在区域水土流失的类型、强度、土壤侵蚀模数调查不够,对现行的水土保持区划、普查、规划等技术成果不掌握,随意引用来源出处不明、无处查证的资料;
二是在土壤流失量预测中,在预测面积未扣除建筑物占地、硬化地面和水面所占面积,同时在水土流失危害分析时,对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没有对已造成水土流失危害进行调查,导致水土保持效益评价结果失真。
在防治区划分与措施总体布局方面,文字、表格基本到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依据、水土保持三大措施布局及典型设计图件制作不符合规范、剖面图缺失、界限不清、图例不全,缺失单位工程量,与2015 年《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要求差距较大,为后续设计、工程施工及工程概算带来不确定性;
二是对主体工程设计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分析少,补充完善意见少,针对性差;
三是水土保持施工进度安排时序与常出现施工时间贯穿全年,没有考虑土壤封冻、解冻时间以及大风季节(沙区)对施工的影响;
四是分区措施布设,常出现重工程、轻植物倾向,工程措施布设以排水为主,很少考虑径流合理利用;林草措施布设以草灌为主,不考虑水土保持措施与周边景观的协调性,工程完工后人为破坏痕迹明显。工程实施后与水土流失防治的目标差距大;水土保持工程与植物措施结合不紧密,特别是输油(气)管床,种草措施与整地脱节,在植被恢复前水土流失强烈,对主体工程危害严重。
在水土保持监测方面经常发生的问题:
一是忽视施工准备期前进行本底值监测;
二是在方法方面,多使用测钎法,观测精度太低、误差太大,手段落后,而对无人机、卫星影像等快速、高精度、高效率的方法使用少;
三是对水土流失灾害事件、暴雨后监测、大风季和大风日的监测重视不够;
四是需要的水土保持监测人员、设施和设备,往往在概预算中发生漏项;
五是对水土保持监测的报告、数据、图件和遥感数据等成果、技术、管理及档案资料管理要求不具体。
常出现的问题:
一是在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中,常出现费率、工程单价错误和措施投资统计漏项;
二是在效益分析中,经常只给出6 项防治指标的计算结果,而且缺失计算过程与说明,忽视包括水土保持实施后,水土流失影响的控制程度,水土资源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和改善情况等生态效益指标的分析,以及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草植被实施达标面积、可减少的水土流失数量、不同类型渣土挡护数量、表土剥离及保护量的分析。
水土保持管理基本到位,常出现的问题:
一是由于不同建设单位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认知不同,管理体制与制度建设不同,应根据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与人员、现有水土保持(生态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提出具有建设性、针对性、明确的、具体的个性化要求,不能只限于原则性的描述;
二是对后续设计或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施工、监测与监理、设施自主验收等内容,泛泛地提出了原则性要求,没有对共性的、制度性的要求按照层级关系,落实到部门、个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