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对医疗垃圾流入黑作坊的事件负起责任?
时间:2021-01-27 阅读:1591
在湖南长沙城郊接合部的一处加工医疗废物的小作坊内,成堆的医疗垃圾散发出异味,堆积成山的玻璃碎片中,依稀可见有残留着血迹的血液袋、针头、有药物残留的药瓶、插着软管的输液袋……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在城郊接合部进行医疗垃圾加工,将软管、输液袋等医疗废物卖给塑料厂制作成塑料杯等塑料制品。(7月8日中国日报网)早在2003年,相关部门就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di yi责任人。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这也就是说,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去向必须是明确的,透明的,如果出了问题,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该对此负责。
湖南长沙、湘潭、益阳、株洲、衡阳以及湖北襄阳多家公立医院和血站的医疗垃圾流向城郊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黑作坊”。出现这样的情况,固然有相关人员为了从中谋利而采取不择手段,但根子在于医疗机构负责人管理不严。但每次医疗废物流入黑作坊事件发生后,都只是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本次事件中,相关机关也只对仇某等9名涉及该案的嫌疑人实施刑事ju liu。而没有对医疗机构的di yi责任人进行惩处。虽然有些医疗废物出了医院就可能很难监督,流入黑作坊主要是医疗废物转运环节出了问题。但如果医院严格按照《条例》实行登记,就不难解决问题。譬如:医院把医疗废物打包后,交给某公司进行运输,其运往固定的废物处理中心处理,由废物处理中心在接收单上签字,并把其中的一联返还给医院。医院定期与废物处理中心进行核对,就不难发现问题。从本次事件来看,除了转运方面出了问题外,还有部分医院允许医院护工、物业人员dao mai医疗垃圾。有的医院由于给护工、清洁员每个月的工资不够,就默许她们卖输液袋、药瓶等医疗垃圾给收废品的人,当作是补贴。因此,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di yi责任人的医疗机构负责人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医院对医疗垃圾的处理上,戒备较松,监管缺失,让黑作坊有机可乘。许多黑作坊没有任何正规的处理手续和zheng jian,处理医疗垃圾的设备也非常简单,在处理过程中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重要的一点是处理后的医疗垃圾会被用在小塑料用品的制作上,对人的身体健康产生极大的危害。如果医院负责人,作为医疗废物处理的di yi责任人,真正能把制度建立起来,医疗垃圾流入黑作坊的事情是*可以避免的。因此,有必须真正追究di yi责任人的责任,只有让di yi责任人负起责任来,才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