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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个文明来推进,使社会真正地实现可持续发展,资源环境得到可持续利用。
党的提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015年9月中共会议通过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中明确提出,将各部门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 。
2016年8月,《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指出,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原则,大力开展绿色设计试点示范,以家用洗涤剂、可降解塑料、动力电池、绿色建材等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开发推广绿色产品,积极推进绿色产品第三方评价和认证。
2016年12月,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指出要充分发挥标准与认证的战略性、基础性、性作用,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社会公众的获得感,进而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中国制造竞争力。
2017年12月,发布了人造木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等12个产品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
2019年5月发布《绿色产品标识认证管理办法》,正式公布中国绿色产品标识。
绿色产品是指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或危害小、资源能源消耗少、品质高的产品。
绿色产品标识适用范围包括以下3类:
1. 认证活动一:
认证机构对列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中的标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开展的认证活动;
2. 认证活动二: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统一的涉及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如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以下简称绿色属性)的认证制度,认证机构按照相关制度明确的认证规则及评价依据开展的认证活动;
3.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的涉及绿色属性的自我声明等合格评定活动。
NOA|挪亚现有的绿色产品认证范围如下:
○ 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一)-人造板和木质地板
○ 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一)-卫生陶瓷
○ 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一)-太阳能热水系统
○ 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一)-家具
○ 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一)-绝热材料
○ 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一)-防水与密封材料
○ 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一)-陶瓷砖(板)
○ 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一)-纺织产品
○ 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一)-纸和纸制品
○ 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 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二)-建材(门窗幕墙及装饰装修类)
○ 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二)-建材(防水密封及建筑涂料类)
○ 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二)-快递包装
○ GB/T 33761-2017《绿色产品评价通则》
○ 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
○ GB/T 35603-2017《绿色产品评价 卫生陶瓷》
○ GB/T 35606-2017《绿色产品评价 太阳能热水系统》
○ 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
○ GB/T 35608-2017《绿色产品评价 绝热材料》
○ GB/T 35609-2017《绿色产品评价 防水与密封材料》
○ GB/T 35610-2017《绿色产品评价 陶瓷砖(板)》
○ GB/T 35611-2017《绿色产品评价 纺织产品》
○ GB/T 35613-2017《绿色产品评价 纸和纸制品》
○ GB/T 39084-2020《绿色产品评价 快递封装用品》
○ 《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评价技术要求》等
○ 内部建立更加完善的管理体系,提升内部管理、技术水平,稳定经营运作;
○ 通过全员参与,强化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 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产品成本,全面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 获得市场准入之资质,增强市场竞争力,抢占先机;
○ 取得客户及消费者可以信赖的重要证明,增强对企业的信任及持续满意;
○ 通过专业认证,消除信任危机,节省重复验证之精力与成本;
○ 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招标之“贵宾券”;
○ 获得国际贸易之“绿色通行证”,突破国际贸易之间设立的技术壁垒;
○ 扩大企业度,提升企业形象;
○ 企业承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