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力提倡再生水回用技术
时间:2012-10-28 阅读:781
自2008年我省启动新一轮辽河治理后,全省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建设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36座,处理能力640万吨/日。全省污水处理率由2009年的50%提高到75%,县(市)污水处理率由2009年的15%提高到80%。在全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考核通报中,我省排名由2009年的第22位上升到第7位。
我省污水处理水平的显著提升,首先得力于“水厂未动,资金先行”重大举措。为推进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省政府“十一五”期间由省以上财政投入约14亿元,一揽子解决了欠发达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不足问题。今年,在辽河治理攻坚战、大浑太治理歼灭战、凌河治理阻击战“三大战役”中,全省又新建22座、扩建11座、提标改造1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由省以上投资建设。各级地方政府也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市场化。5年来,全省已累计投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150多亿元,其中省以上投资50多亿元。
为防止因管网建设滞后而造成污水处理工程“晒太阳”现象的发生,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中,省政府提出“厂网并重、同步推进”,要求新建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必须做到厂区和配套管网工程同步,原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在升级改造中必须同步设计和改造陈旧管网。
在污水处理厂建设过程中,我省始终坚持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大中小微合理布局,统筹建设。目前,省辖市已全部完成国家要求的建设任务并逐步完善升级,县级“十一五”末已完成“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全省覆盖。
我省水资源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且分布严重不均。在污水处理厂建设中,省政府大力提倡再生水回用技术,将再生水利用至工业、市政、景观等领域,在具备条件的机关、学校、住宅小区新建再生水回用系统。其中,铁岭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部分回用电厂,部分用于补充莲花湖湿地生态用水就是一个成功范例。今年,省政府还将重点抓好抚顺三宝屯、丹东东达等30项再生水利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