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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过渡开发犹如饮鸩止渴 我国地下水严重超采亟待控制

2016/1/18 14: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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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小晴
关键词:污水处理设备水质监测设备地下水超采
导读:在各种现代化手段被无控制地开采地下水过程中,超采地下水所导致的多种人为灾害却不期而至了。
  【中国环保在线 污水处理】地下水是我国北方地区及许多城市的重要供水水源,也是维系区域生态环境的要素。在水资源日益紧张的情况下,人们对地下水寄予更多的希望。开发地下水已经成为了缓解水资源紧张的重要措施,然而,却不知,无节制的开采地下水犹如饮鸩止渴。在各种现代化手段被无控制地开采地下水过程中,超采地下水所导致的多种人为灾害却不期而至了。
  


地下过渡开发犹如饮鸩止渴 我国地下水严重超采亟待控制
  
  水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财富,它水质好,供给稳定,在地下渗流、贮藏,有多年丰歉调节的作用,还有取用处理成本低的特点,开发地下水,在我国许多地区是开源抗旱的重要措施,特别是随着人口膨胀与工农业发展,水资源短缺日益严重,人们对地下水寄予更多的希望。
  
  我国自70年代中期开始大规模开发地下水资源,到20世纪初,全国地下水开采量已超过1000亿m³,仅次于美国、印度,居世界第三位。然而在各种现代化手段被无控制地开采地下水过程中,超采地下水所导致的多种人为灾害却不期而至了。
  
  这是一个肉眼看不见的漏斗,它带来的影响却可以看到,显而易见的就是地下水水位越来越低。还会造成地面沉降、塌陷,建筑物开裂、倾斜,埋下安全隐患,甚至改变自然景观,而且加重了城市防洪、防潮、排涝的负担。另外超采地下水还可能加重地震灾害,一项本是减灾的措施,运用不当竟给人类带来如此多的灾难,甚至威胁到人类基本的生存条件,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我国河北省、北京、上海、天津等许多大、中城市出现了地面沉降。
  
  尤其是河北省为严重,河北地下水超采量和超采面积均为全国的三分之一,其深层地下水位正以每年0.5至1米的速度下降,该省当前的深层地下水位较之上世纪50年代已下降40至60米,是全国大的地下水漏斗区,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生态和地质灾害问题。人类再也不能无节制地开采地下水了。
  
  从某种意义上讲,深层地下水是一种的资源,是我们乃至子孙赖以生存的命脉,地下水超采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目前,节水工作被提升到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如何解决超采地下水的问题也被重视起来。针对这些新情况,《水十条》创新思路,要求系统考虑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打破“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困局。
  
  国务院2015年4月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计划》就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指出,到2020年,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
  
  《计划》提出,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编制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京津冀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扶贫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按照通知要求,国土资源部将参与“攻关研发前瞻技术”。《计划》提出,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废水脱盐、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开展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水环境基准、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高品质再生水补充饮用水水源等研究。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2015年12月28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他强调,要加强地下水监测,扎实做好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综合治理,坚决扭转地下水超采透支态势。
  
  国家已充分认识地下水超采的危害性和治理的紧迫性,把地下水超采区的控制和治理列入本地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善生态与环境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立法保护。根据《水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要对超采区的治理工作负总责,实行地方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治理工作的指导,通过抓试点带动全局,推动超采区治理工作取得突破,实现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良性循环。
  
  并且要学会运用和推广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集中力量进行科技攻关,研究和制定适应地下水超采区管理和保护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提高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水平,推进地下水管理信息化、自动化监控和预警系统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同步监控地表地下水污染状况,统筹环保、国土、水利等部门的地表水、地下水监测断面(井),提升环境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特别是傍河地下水开采,控制地表水污染物向地下的运移。
  
  三是在岩溶地区、京津冀等区域进行示范,研究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相互转化及影响,并试点开展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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