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地域壁垒共享生态红利长江经济带开启新章
- 2016/3/23 11: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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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编辑:筱阳
- 关键词:长江生态补偿污水处理设备
破局地域壁垒共享生态红利 长江经济带开启新章
1月5日,是长江经济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
这一天,在重庆调研的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定了向、定了调:“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这是一盘纵横捭阖、关系到东中西部协调发展的战略新棋局。
长江流域覆盖9省2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而伴随经济的快速增长、流域的大规模开发,众多工业、生活废水直接排入长江。有调查表明,长江已形成近600公里的岸边污染带。早在2012年,水利部水资源公告数据显示,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785亿吨中,有近400亿吨排入长江——几乎相当于一条黄河的水量。
当然,在发展与保护的问题上,总会存在二选一甚至多选一的“两难”“多难”问题,长江经济带建设同样也不例外。有专家表示,长江经济带实现协调发展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其中,消除行政壁垒是实现经济带统筹规划的前提。
生态安全问题日渐突出
2016年初有关“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讲话,在今年的两会上引起了代表和委员们的强烈共鸣。全国人大代表张兆对此安指出,在此前的调研中发现,流域协同治污效果有限,生态安全问题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重化工产业沿江密布,废污水排放量急剧增长。沿江分布着五大钢铁基地(上海、武汉、攀枝花、马鞍山、重庆),七大炼油厂(上海、南京、安庆、九江、岳阳、荆门、武汉),以及上海、南京、仪征等地的石油化工基地,正在建设或规划的化工园区还有20多个,沿岸已集聚着约40余万家化工企业。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低下,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突出。长江流域一带的农村基本上以粗放型的方式排放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现象严重。同时,长江流域是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长期以来农业生产存在着化肥施用量过高、流失严重和肥料配比不合理等问题,尤其是氮肥的实际利用率仅为1/3,近2/3氮肥通过挥发和降雨径流进入大气和河湖水网,加剧了流域面源污染。
重化工企业偷排、漏排现象严重,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频发。自2004年以来,长江流域因重化工企业有毒有害废水偷排、漏排等行为引发了近20起重大的突发性水污染事故。仅2014年上半年,就接连发生了三起重大的突发性饮用水污染事故,分别为上海崇明岛陈家镇水厂取水口水源苯酚污染事故、湖北武汉饮用水源氨氮污染事故、以及江苏靖江饮用水源异味事故。这一系列突发性事故表明,长江流域饮用水安全已面临极大风险。
长江流域中下游城市江段岸边污染带不断扩展,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隐形污染”问题风险凸显。长江流域沿岸城市废污水排放基本上均以岸边排放为主,城市江段各类排污口分布密集,污染影响相互叠加,而岸边水域相对水深小,流速低,水体稀释扩散能力有限,几乎成为全部入江污水的接纳处,造成岸边污染带。
中上游呼吁生态补偿
于是,在保护长江呼声日隆的今天,呼吁生态补偿,已成长江中上游各省份的关注重点。
湖北是长江岸线长的省份,住鄂全国政协委员的10份重点联名提案中,有4份跟长江生态相关。四川方面人士呼吁建立跨省际行政区的生态环境补偿试点。
全国人大代表康永恒提出《关于长江中下游区域应该给予上游四川生态屏障地区经济补偿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钟勤建曾在2015年两会上提出《关于统筹生态环境监管与治理加快建设长江绿色生态走廊的建议》,2016年继续围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建议。钟勤建表示,生态补偿终要落实到真金白银,任何一个地方都不会随意。
住鄂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关于建立汉江中下游长久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湖北方面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中线调水,对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明显的、深远的和全面的,有些甚至是目前无法准确预测的。
从国外300多项调水工程看,跨流域调水对调水区产生的影响十分复杂,包括环境与生态后果的不确定性、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风险性、极度枯水年份缺水的危险性等,日趋重视生态环境影响是当今跨流域调水的发展趋势。
湖北方面认为,为真正实现“南北双赢”,要把中线调水不利影响降到低限度,从公平观点看,调出流域的潜在经济和环境损失应得到经济补偿。
目前国家对汉江中下游实施的是阶段性生态补偿政策,为期只有5年。湖北建议,让汉江中下游地区比照丹江口库区,享受同等生态补偿政策,在产业政策上对汉江中下游加以倾斜,建立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保护基金,同时解决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运行费用。
何以补齐生态短板
而从当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来看,面临的大问题就是地区之间缺乏有效的区域协调机制。因此,中央政府的介入和干预,对于实现跨省域的生态补偿合作机制就显得非常重要。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区域发展研究中心王树华认为,借鉴新安江流域跨省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的有关经验,建议长江流域应抓住长江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有利机遇,争取将长江流域跨省生态补偿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可先期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林业局等中央有关部委会同长江沿线11省市地方政府共同组成“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委员会”。以生态补偿委员会为载体,建立省际常态化沟通与合作平台,定期组织部省际协调与联席会议,就长江经济带跨省域生态补偿问题展开充分磋商与谈判,以期达成体现各方利益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目前,我国省域之间、跨省流域上下游之间的横向转移支付是凤毛麟角。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生态补偿资金长效投入机制,是长江经济带跨省域生态补偿机制得以正常运转的必要前提。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国家将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转移支付系数和生态保护支出标准。建立以干流跨界断面水质为主、向中上游地区倾斜的补偿资金分配标准,形成长江干流补偿制度。支持重要支流上下游采取资金补助、产业扶持、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同时,也有专家建议,应加快制订《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沿江开发产业项目负面清单,对长江水资源保护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合理调控水价、强化用水者对破坏水环境的成本补偿意识等,实行长江上下游水质交接责任制,实行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制度等。
(本文综合中国经济周刊、一财网、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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