跻身战略目标 2万亿绿色债券强势起飞
- 2016/4/6 9: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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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编辑:筱阳
- 关键词:绿色债券绿色产业环保
跻身战略目标 2万亿绿色债券强势起飞
今年发布的“十三五”规划中,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被提出,并作为未来金融体系创新中的重要一环。可以说,绿色金融已上升为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众多学者和投资者都看到了其中隐藏的巨大发展机遇。
据公开资料,未来5年我国每年需要对绿色行业投入至少3200亿美元。事实上,国内的绿色金融市场已拉开大幕,2015年12月,央行建立了绿色债券市场,同时发布了全国性绿色债券发行的指导意见。2016年,浦发银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力推绿色债券,引导债券市场支持绿色产业。
截至2014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59万亿元。其中,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6.01万亿元,相当于年节约标准煤1.67亿吨、水耗9.34亿吨,年减排二氧化碳当量4.00亿吨。未来5年,绿色金融将为环境效益的提升打开重要空间、引爆千万亿市场的声音一时间不绝于耳。
逐步驶入快车道
“从目前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来看,其发展速度之快,是有些超出其他国家预期的。”业界资深人士唐嘉欣指出,虽然央行39号公告发布比预期略晚,但短短几个月,市场对绿色债券的需求增加迅速,更多金融机构和企业都在排队准备。
不仅“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2016年G20会议也新增了绿色金融议题,绿色金融的潮流不可阻挡。若将央行去年12月发布的第39号公告视为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一个标志性起点的话,那么仅3个多月,在各方推动下,我国“贴标”绿色债券已逐步驶入快车道。
3月29日,浦发银行披露了今年第二期绿色金融债的发行情况,5年期的“16浦发绿色金融债02”终票面利率为3.20%,与可比政策性金融债的利差仅为17个基点左右。至此,国内已发绿色金融债规模已达490亿。
除了金融债,绿色公司债的制度框架也搭建成形。4月16日,上交所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在上交所的绿色债券业务规则中,融入了绿色债券准则(GBP)的重要原则和国内外绿色金融领域专家的意见,并参考了上在绿色债券领域处于地位的交易所的做法,对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提出了针对性的要求,较为严格。
作为公司债券的子品种,上交所绿色公司债券将在现有公司债券规则框架内推进,具体产品类型除了绿色公司债券,也包括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其他类型。
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兴趣浓
与此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2016年初发布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可以享受更为优厚的“待遇”。首先,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的发债条件有所放松,可以不受发债指标的限制,募集资金高可以占到项目总投资的80%。其次,发债企业可以使用不超过50%的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运营资金。对于那些信用良好、债券发行利率较低的企业来说,发行绿色债券可以置换高成本债务,降低财务负担。
2015年7月份,中国银行作为协调人,协助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3亿美元境外债券发行,期限3年,成为中资企业发行的首单绿色债券。中国企业的绿色债券理念受到世界范围的认可,债券认购倍数近5倍,参与认购的投资机构近70家。
中国银行新疆分行行长窦波表示:“债券路演时获得的市场认可超出预期,终债券票面利率确定为2.5%,远低于境内债券利率水平。不仅节约了企业融资成本,也为企业的海外融资积累了经验。”
2016年以来,不少上市公司积极发行绿色债券。某上市公司今年2月初发出了《关于拟申请发行绿色债券的公告》。企业相关人士表示,为进一步加快该公司战略转型,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该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绿色债券。
据了解,本次绿色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在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方面,该绿色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券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33%、33%、33%的债券本金。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次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公司‘清洁热力项目’(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并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项目投资情况、市场行情情况等实际情况具体实施。”上述企业公司公告显示。
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诚如“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同时放宽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准入条件,包括将“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80%”;“绿色债券不受企业发债指标限制”;“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5%的前提下,核定发债规模时不考察企业其它公司信用类产品的规模”等。此外,企业绿色债券在用途方面也更加灵活。
有了这些优惠措施,加上融资成本较低,也容易催生一些发行主体的“漂绿”行为。即一些债券打着绿色债券的旗号,实际资金并未进入绿色项目领域。这也正是马骏所担忧的劣币驱逐良币。
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经济学家马骏看来,关键是要保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募集的资金真正的投入到绿色项目中去。他表示,“在监管层面也需要发各种各样的公告性指导意见,要求发债企业进行披露,这是要求,但是谁来保证执行,需要第三方机构,需要评级机构给予监督”。
经验表明,引入独立第三方的绿色评级与认证是保障绿色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准确性的有效机制,将绿色因素引入信用评级则更有助于投资人更全面的评估绿色项目的偿债保障能力,吸引投资者进行绿色投资。
目前,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中节能咨询、东方金诚、中诚信、大公等国内机构也对我国绿色债券发行实践和对绿色信用评级及认证进行了探索。
从已发行的3家绿色金融债的认证机构来看,浦发银行与青岛银行均委托了安永对其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券进行了第三方认证,兴业银行则委托了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进行第三方认证。
马骏认为,在绿债评级中,还是要逐步提高量化成分。“如果绿债评级和第三方认证搞得好的话,有助于真正绿色企业降低成本,你假设能够把不同级别的绿色量化出来,有深绿的、浅绿的、黄色的、黑色的,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成为债券定价的依据。”
(本文综合中国环境报、上海证券报、经济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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