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污染防治拟立法规范湖南环保厅举行听证会
- 2016/9/29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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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整理
- 编辑:墨泉
- 关键词:固废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危废处理
固废污染防治拟立法规范 湖南环保厅举行听证会
一直以来,湖南省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固废污染等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事件,对于上述案件的侦破便是佳缩影。不过,今后,湖南固废处理的法律靠山将越发壮大,成为打击违法犯罪,塑造绿色湖南的一大依仗。
9月20日,湖南省环保厅举行立法听证会,就正在制订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目前湖南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废弃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塑料、废五金等固体废弃物逐年增加,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生态及环境发展质量。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实践中与现实情况存在差距;省级层面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一些零散的表述,但远不能满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实际需要。自2013年开始,省环保厅即着手起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不合格者纳入“黑名单”;对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固体废物,设定为“严控废物”,由省政府制定分类管理名录,严格按相应程序处理;对农业固废、养殖粪便、建筑垃圾等污染,提出了相应防治办法;参照排污权交易模式,建立危险废物产生量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意见稿》强化了危险废物跨省转入管理。明确提出,“禁止省外危险废物转移至本省行政区内贮存或者处置”,严格控制从省外转入可利用废物。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时限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听证会上,来自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等的30多名代表,就《意见稿》内容提出了各自意见和看法。
“环境保护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来自邵东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协会的魏小青建议,在法律责任方面,应强化部门责任,划清职责。“比如,医疗废物处置责任,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都可以处置,应予以明确。”
来自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胡柏祥提出,在退役场地管理中,对场地进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应对周围场地同样进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因为固体废物污染有环境转移的风险。”胡柏祥说。
来自绿色潇湘环保组织的刘科提出,希望在公众参与及奖励方面,《办法》能给出具体的政策支持。“以往我们志愿者在环境监督上,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阻力,我们期待有政策支持让公众更方便参与到环境监督之中。”同时,刘科还提出,建议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总各地固废信息,集中公布,让公众了解更多固体废物处置相关信息。
来自环保职业技术学院的沈华建议,强化垃圾分类奖励,把处置费用奖励在前。同时,沈华认为,城市垃圾分类可以不限于有机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分类更细更有利于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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