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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环境垂直管理雏形初具实现市区县三级全覆盖

2016/12/21 13: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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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筱阳
关键词:重庆垂直管理环境监管
导读:近日,重庆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召开,标志着重庆在全国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中国环保在线 地方新闻】重庆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12月16日召开,标志着重庆在全国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重庆市副市长陈绿平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近日,重庆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召开,标志着重庆在全国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重庆市向环保部提出了试点申请,并成为全国首批2个试点省市之一。
 
  此举包括:调整区县环保机构管理体制,突出调动条块两个方面积极性。区县环保局实行以市环保局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仍为区县政府工作部门;区县环保局局长、副局长由市环保局党组提名,提交区县党委、政府按程序任免;区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由市环保局党组征求区县党委意见后任免。
 
  通过建立环境监察体系,将补齐环保“督政”短板。上收区县环保部门环境监察职能,由市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分区域定期和不定期派驻专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日常监察和集中督察;强化信息化手段和群众举报在环境监察中的运用,实行网上受理与实地查证联动、环境监察与环境执法联动,构建信息化的环境监察流程。
 
  建立环境监察体系,从督企向“督政”转变。厘清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市级考核涉及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由市级环保部门统一承担,主要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区县环境监测站仍由区县环保局管理,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建立环境监察体系,将环境执法重心进一步向区县下移,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更名为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主要负责查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区县环境执法工作;区县环境监察支(大)队更名为区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仍由区县环保局管理,主要负责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此外,规范乡镇、街道环保机构设置,配备必要的工作力量并保持相对稳定。重庆全市要建立环境保护跨区域、跨流域协作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环境保护部门与相关部门协作,完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信息共享机制。
 
  重庆市副市长陈绿平介绍,此次改革旨在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对区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性和有效性,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与此同时,重庆市还制定实施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试行)》、《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3项配套文件。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出席会议并对重庆此项制度改革予以肯定。他表示,重庆的改革工作既符合中央改革方向和政策导向,又创新解决了本市当前环境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其他省市具有较好借鉴意义。他希望重庆市围绕改革任务,细化配套政策,加快措施落地,做好改革评估,发挥改革效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据人民网/王嫚 阎杰、央广网/吴新伟、新华社/周凯、重庆商报/徐勤、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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