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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围城困境破题在即

2017/3/10 11: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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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老崔
关键词:垃圾分类城市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处理
导读:2017年全国两会上,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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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 围城困境破题在即
 
  多年来,“垃圾围城”就像一个无法解开的魔咒,日益深入人心,甚至令人惶恐不安。而“垃圾分类”却显得无足轻重,无论如何也钻进不了广大民众的心扉,始终停留在“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喊口号阶段。
 
  2017年全国两会上,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不得不说,如此高层强音一出,胜过多年来地方“千叮咛,万嘱咐”式的零敲碎打。
 
  有关资料记载,北京市早在1957年就提出“城区将分类收集垃圾”的构想,开创中国垃圾分类的先河,距今已然60年。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成为我国垃圾分类真正落地的开始,至今也已17年。
 
  长的来看,60年,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效果多少有些对不起这个漫长的时期。短的而言,17年,8大试点城市坎坎坷坷,尽管取得了些许成效,但同样不尽如人意,甚至令人沮丧。且多年来,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纷纷出台,不少省市区出台更加细化的地方性法律规章,得到的结果仍旧是垃圾分类推广实践成绩的不理想乃至不及格。
 
  中国环保在线认为,国内垃圾分类推广的大掣肘莫过于民众的“不理解”。此“不理解”并非不知垃圾分类的益处,而是对垃圾分类标准的懵懂不解。
 
  “咱老百姓又不是专业人士,老说什么可回收资源、厨余垃圾,哪儿分得清楚啊?”诸如此类的话,并非某个人的纠结,而是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正如全国人大代表方青所说,现行标准中垃圾分类及名称过于专业化,不易被老百姓理解,并且各地标准五花八门,给生活垃圾分类设置了人为的障碍。
 
  “不理解”导致民众垃圾分类投放知识匮乏,因此积极性并不高。约束与激励机制层面的短板,又让垃圾分类的问题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大。
 
  一来,垃圾分类全国性的法律缺失,管理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垃圾分类设施标准不统一和设施不足,导致垃圾分类投放的约束力低下。二来,垃圾分类尚未建立起良性循环的回收产业链,现有机制不能有效地激励民众对生活垃圾进行合理分类。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使垃圾资源化的前提是垃圾分类,这点毋庸置疑。只是垃圾分类,并非放置几个垃圾桶,喊几句口号,建一些垃圾处理厂就能解决的,它涉及全国十几亿国民的行为改变问题。
 
  因此,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提出符合当前基本国情,对破解“垃圾围城”可谓开出了一剂猛药。
 
  去年12月21日,便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现如今,“药方”已经开出,垃圾分类的病症能否得到根除,还是未知数。但中国环保在线坚定地认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辅之以切实可行的成效机制和法律法规,在政府、民众、行业等共同参与下,没有什么打不赢的仗,更何况小小的垃圾分类。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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