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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成都“治土十条”加强土地资源永续利用2017年行动方案

2017/9/8 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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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周末
关键词:土十条土壤修复土壤防治
导读:为全面强化土地管护和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成都“治土十条”加强土地资源永续利用2017年行动方案》。
  【中国环保在线 政策法规】为全面强化土地管护和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成都“治土十条”加强土地资源永续利用2017年行动方案》。方案落实34项工作举措,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实施成都“治土十条”
 
  加强土地资源永续利用2017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市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全面强化土地管护和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良好的土地资源保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护成都平原耕地和优良地貌为目的,以改善土壤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集约利用、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原则,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企业参与、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土地管护和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土壤状况调查、优化布局规划、强化耕地保护、加强矿山开发管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控、加强水源地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加强执法监督以及建立保障机制行动,落实34项工作举措,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土壤状况调查
 
  1.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全面清查我市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数量、分布情况、土地利用及年度变化情况,建立数据台账。2017年,完成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市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配合)
 
  2.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全面启动耕(园)地土壤重金属、有机物污染普查,重点调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及周边土壤。2017年,完成全市耕(园)地重金属污染物普查点取样工作。(市农委牵头,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配合)
 
  开展城镇及工业园区、重污染企业、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场及周边土壤调查,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2017年,完成100个重点企业用地土壤详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配合)
 
  3.建立土壤环境监测平台。整合环保、国土、农业、经济和信息化、城乡建设、林业园林、水务、科技等部门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2017年,初步完成全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配合)
 
  (二)优化发展空间布局规划
 
  4.合理规划功能区空间布局。根据土壤等要素进行环境承载能力和适宜性分析,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2017年,编制完成《成都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初稿)》。(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配合)
 
  5.优化发展空间布局。贯彻“东进、西控、南拓、北改、中优”战略,调减龙泉山东侧基本农田保护规模,拓展开发利用空间;调增龙泉山西侧基本农田保护规模,保护成都平原核心区域耕地。2017年,完成《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调整完善。(市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配合)
 
  6.合理规划确定土地用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和质量要求,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成都市生态守护控制规划》。(市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配合)
 
  (三)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7.“划足、划优、划实”基本农田。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将全市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特殊管护,为粮食生产提供良好基础。2017年,全市划定基本农田652.78万亩。(市国土局牵头,市农委配合)
 
  8.全面启动“两区”建设。以基本农田为基础,科学制定“两区”规划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坚持农地农用、耕地耕用,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2017年,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30万亩。(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配合)
 
  9.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天府林盘”保护利用,推行实施生态化土地整治,建设幸福美丽新村。2017年,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7个,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2.89万亩。(市国土局牵头,市统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交委配合)
 
  10.开展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将因建设占用的耕作层剥离,用于土地复垦、土地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城市绿化。2017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实施办法》。(市国土局牵头,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委、市农委配合)
 
  (四)强化矿山资源开发管理
 
  11.科学编制总体规划。2017年,编制完成《成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市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安监局配合)
 
  12.划定禁止矿产开发保护区域。加强生态保护,严格禁止在国家公园、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天然林地、公益林地等各类保护区从事采矿活动及进行商业性的地质勘探活动。2017年,划定全市23个禁止矿产开发保护区域。(市国土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林业园林局配合)
 
  13.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全面查明在建矿山、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规模和危害程度,明确治理和恢复任务。2017年,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恢复规划》。(市国土局牵头,市环保局、市林业园林局配合)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范治理
 
  14.加强地质灾害监控防范。2017年,对全市已查明的345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责任,并及时将新增隐患点纳入监控体系。(市国土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气象局配合)
 
  15.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科学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应急排危除险,加强已建工程的管理维护,确保发挥防灾效果。2017年,实施完成6处在建工程,逐一复核已实施的141处治理工程。(市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水务局配合)
 
  16.实施避险搬迁。积极推动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避险搬迁,规避隐患威胁。2017年,完成避险搬迁1449户。(市国土局牵头,市建委、市规划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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