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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一策开出对症药方四级“湖长”有望全面铺开

2018/1/9 11: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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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筱阳
关键词:湖长制河湖治理
导读:截至目前,绝大多数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
  【中国环保在线 污水处理】作为江河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湖泊在防洪、供水、航运、生态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4日正式公布。业内认为,《指导意见》为湖泊量身定制,更具针对性。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求各省区市要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湖泊纳入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范围,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制。至此,中国将全面建立湖长制。
 
  继2016年年底全面推行河长制之后,湖长制浮出水面顺理成章。目前,我国河长制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已经基本建立,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理难题。业内认为,河长制的实施,找到了打开困局的一把“金钥匙”,由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长,主要领导站到了河流防治责任的前端。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2万多名、村级河长62万多名。
 
  同时,湖泊往往与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相连,且对局部性气候产生重要影响,因而湖泊的治理相对于其他水资源,亦更为吸引公众关注。作为众多河流交汇之地,湖泊水源复杂,污染源也复杂。加上湖泊周围大多是人类聚居之处,很容易被污染。一旦污染,治理难度又特别大。因而,考虑到湖泊管理保护的特殊性,中央决定推出湖长制,作为对河长制的具体化和深化。
 
  在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看来,《指导意见》是河长制的具体化,为湖泊量身定制,更具针对性。逐个湖泊明确各级湖长,细化实化湖长职责,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完善考核问责机制,落实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即通过明确地方党政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将湖泊保护与政府施政紧紧捆绑在一起。
 
  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同样是《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的主要任务之一。湖泊高层级的湖长是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要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湖泊管理保护目标任务。跨省级行政区域且在本辖区地位和作用重要的湖泊,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值得注意的是,湖长制还将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不仅明确了河长责任,其履职工作也纳入奖惩考核机制。水利部已将河长制工作纳入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环境保护部把河长制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各地还将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县级及以上“湖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湖泊下一级“湖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其次,要针对性地实施综合治理,实行网格化管理。依据不同湖泊的自然特性、功能属性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拿出治理方案。湖泊多的地方,不妨通盘考虑湖泊管理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下成一盘棋。诚如要制定“一湖一策”治理策略,有的湖泊淤积严重,要底泥清淤,清理内源污染。有的要在湖泊周边设置湿地,净化入湖水质。接下来,水利部将针对各地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并做好全国摸底调查。
 
  业内认为,设立“湖长制”意味着我国在建立河长制有力管理保护江河后,针对湖泊特点和问题推出湖长制,进一步强化管理保护工作。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市区的绝大多数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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