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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9/7/12 1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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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工业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
导读:河南印发河南省地方标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要求2021年1月1日起,所有位于省辖市建成区的铝工业企业的所有生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日前,河南印发河南省地方标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具体要求如下:
 
  2019年XX月XX日(本标准批准之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020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 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021年1月1日起,所有位于省辖市建成区的铝工业企业的所有生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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