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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新固废法4大亮点9月起这些板块有了新要求

2020/4/30 14: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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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关键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固废处理
导读:近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通过审议,自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共九章一百二十六条,此次修订增加修改了很多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
  2020年4月29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通过审议,其中共九章一百二十六条,其中对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均进行了更严格、更明确的规范,计划自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
 
  新《固废法》覆盖多个重点领域,分别是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完善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加强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力度;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进行了完善。
 
  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渗漏、扩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
 
  另一方面,新固废法还规定各级各类实验室及其设立单位、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应当加强对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公民“必答题”。新《固废法》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分类投放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同时地方政府将遵循产生者付费、差别化管理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过渡包装管控——新《固废法》规定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并鼓励快递公司发展绿色包装,有关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的标准将会被制定。
 
  在塑料污染治理上,其中要求商品零售场所、快递企业、外卖企业按照规定向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引导并鼓励减少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建筑垃圾——新《固废法》提出建立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推进源头减量,并促进回收利用。
 
  除此之外,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处置等的监管趋严,全过程管理、规范相关行为、推进综合利用、严格处罚机制均是治理建筑垃圾的手段。
 
  新修订的《固废法》从政策标准、监督管理、责任主体和惩罚机制等做了明确,并按垃圾的分类进行了更深入的规范。这一法规的实施是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的理论基础,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我们的生活、生产方式。
 
  另一方面,垃圾处理收费的机制体系也会随着垃圾分类的持续推进越来越成熟,相关的政策标准、实施文件等也会因地制宜的制定颁发,从而成为制约我们日常生活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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