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环境治理:着力构建8大体系圈10点要求
- 2020/9/4 10: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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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 关键词:环保设备环保装备
2020年9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5年,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上海特征、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现代环境治理新路子,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在顶层设计方面,意见提出,修订《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制定上海市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办法;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权力和责任清单;出台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
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扬尘污染防治等领域地方立法,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排污许可证管理、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立法研究;推进绿色标准体系建设,聚焦汽修、涂装等行业,加快涉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领域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制订生态环境领域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协同制订太浦河、淀山湖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方案。
意见从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区域协作体系、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8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说明。
其内容涵盖了当下群众比较关心的几大板块:
1、排污许可
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大力度环境影响评价改革举措,建立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机制。
2、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3、环境信息公开
有效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全面推进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4、社会参与
健全“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访投诉等举报、查处、反馈机制,完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制度;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广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大力弘扬垃圾分类新时尚。
5、环保执法
注重“柔性”执法,制定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严禁“一刀切”式执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设覆盖全要素、全区域、全领域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网络体系;推动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
6、第三方治理
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支持第三方诊断、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对工业污染地块修复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的创新模式。
7、收费制度
其中涉及差别化电价、污水处理费、企业污水排放差异化收费机制(要求在工业园区试点)、固废处理收费
8、信用建设
推行企业环境信用与政府采购、财税补贴、评先创优、保险费率厘定、水电价、信贷等政策挂钩机制。
9、联防联控(长三角)
建设长三角绿色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建立长三角绿色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10、金融支持
涉及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绿色信贷和债券、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以及碳排放交易。鼓励在沪金融租赁公司开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业务。
相关资料下载: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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