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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监测等迎新规广州发布更多细则

2020/11/14 8: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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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关键词:土壤污染治理土壤修复
导读:为了全面落实净土保卫战的要求,广州市近日连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系列标准等重要法规标准。
  为了全面落实净土保卫战的要求,广州市近日连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系列标准等重要法规标准。
 
  一、
 
  关于《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明确了适用范围、编制与参考依据、形式要求、报告编制大纲、报告审查评价表等内容。
 
  初步调查报告、详细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的重点内容,人员访谈内容,污染识别信息分析及结论,采样布点的调查范围、监测介质、监测项目、点位布设,以及水文地质调查,样品采集与分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数据分析与评价结论与建议、暴露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目标与范围等均有具体要求。
 
  如:
 
  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
 
  每个土壤钻孔原则上采集不少于3个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对于发现有污染的点位,应增加送检样品的数量。
 
  连续进样分析时,每分析测试20个样品,应测定一次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确认分析仪器校准曲线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原则上用风险控制值作为修复目标值,风险控制值低于筛选值的,则采用筛选值作为修复目标值;修复目标值应小于GB 36600风险管制值。
 
  二、
 
  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系列标准,涉及到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污染修复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土壤重金属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土壤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
 
  三、
 
  关于《城市建成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城市建成区土壤监测的监测准备、监测区域划分、监测对象选取、监测点位布设、样品采集制备、分析测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价、质量控制和报告编制要求。
 
  如居住用地监测对象选取条件和筛选结果,判定指标就包括建成年限、占地面积、居住人口、绿化面积和类型、城市方位等。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等,均有选取标准。
 
  布点原则是“随机”和“等量”,居住用地的布点根据布点数量将监测对象分成面积相等的区域,在每个等分区域内布设1个点位;公园绿地的布点也同上;城市道路布点道路长度≤10km 时,布点数量为3个,城市道路长度>10km 时,城市道路长度每增加3km~5km,增加1个点位。
 
  调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监测背景及来源、监测目的与意义、监测区域、监测对象、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监测结果统计与评价、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结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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