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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新的环评《名录》报告书(表)再减10%登记表减40%

2020/11/30 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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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备
导读: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进一步规范环评分类管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调整后,预计需报批的报告书、报告表数量可再减少10%以上,更加聚焦环评管理的重点;登记表数量可减少40%以上,涵盖了我部“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中豁免一批的举措,做到了前后政策无缝衔接。
  2020年11月30日上午10点,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介绍我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刘友宾:
 
  二、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进一步规范环评分类管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名录》修订尽可能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对应,遵循了三个原则:
 
  一是聚焦重点,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严格把关;
 
  二是宜简则简,对环境影响因子单一、环境治理措施成熟、环境风险可控的项目做适当简化调整;
 
  三是制度衔接,对可以通过排污许可登记监管的,名录中不再要求填报环评登记表。
 
  调整后,预计需报批的报告书、报告表数量可再减少10%以上,更加聚焦环评管理的重点;登记表数量可减少40%以上,涵盖了我部“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中豁免一批的举措,做到了前后政策无缝衔接,推动了试点举措常态化、制度化。
 
  新的《名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门将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环评违法行为,不断增强环评制度的效力和活力。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发布新的环评《名录》  报告书(表)再减10%  登记表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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