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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一部分总则》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2020/12/23 13:54:13
21410
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水检测设备
导读:修订了监测实施方案编制,包括监测内容和频次、分析方法选择、质量管理等;增加了采用小船进行浅水区域采样及人员安全相关内容;增加了样品编码、样品交接、分析测试自控等内容。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442-2008)废止。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 总则》发布,自2021年03月0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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