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通用要求》已发布8月1日起实施

2021/5/19 10:07:51
19992
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电离辐射监测放射性污染防治
导读: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电离辐射监测质量管理,现批准《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通用要求》为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关于发布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通用要求》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电离辐射监测质量管理,现批准《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通用要求》为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通用要求》(GB 8999-2021)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一般规定》(GB 8999—1988)、《核设施流出物和环境放射性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一般要求》(GB 11216—1989)废止。
 
  本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5月7日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签)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5月11日印发
 
 

热门评论

上一篇:江苏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理技术规范》等27项地方标准

下一篇: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征求意见稿)》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