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广东《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安排计划》

2021/12/17 8:57:36
19867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水污染大气污染
导读:12月14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就《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安排计划》进行公示,拟申请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6671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4054万元。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安排计划的公示
 
  经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厅拟申请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6671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4054万元。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及《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环函〔2019〕1135号)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安排计划(附件1)、绩效目标表(附件2)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4日—12月16日
 
  (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财务与审计处 83629325)
 
  附件:1.资金安排计划表
 
  2. 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安排计划表

  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安排计划表

热门评论

相关资料下载: 绩效目标表.doc

上一篇:六安市“453”高质量推进秸秆产业化利用助力大气质量改善

下一篇:榆林市利用“千里眼”精准治理大气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