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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2021/12/21 17: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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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海域污染防治
导读:2021年,湖里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腾巢换凤”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为湖里区的高质量发展蓄积了强大动能。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评选工作,并于2021年10月14日,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生态文明论坛上对评选出的10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49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命名授牌,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自2021年11月起,我们将原有“绿色发展示范案例”栏目更名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栏目,继续对示范创建地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鲜活案例和典型经验予以展示推广。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2021年,湖里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湖里地处厦门岛北部,八山横贯两水,三面海域环抱,与金门岛隔海相望,是厦门经济特区发祥地,也是生态花园之城的“新客厅”。
 
  习近平总书记在厦工作期间,多次深入湖里区调研,始终心系经济特区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经济特区建设 40 年来,湖里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本岛、跨岛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对厦门市“希望你们成为‘生态省’建设的排头兵”的殷切嘱托,构建“一核四圈四区”产城融合空间结构,形成“三面环海、水绿成网、产城融合”的格局。
 
  实施“腾巢换凤”创新发展战略,为高质量发展蓄积强大动能。坚持发挥敢为人先、先行先试的“特区精神”,开展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打造出了“东亚海域污染防治与管理”示范工程,“大城管”机制、“路长制”机制、生活垃圾分类“湖里模式”等一批典型示范经验,率先垂范、引领社会参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先后获评第一批国家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和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并先后获得中国工业百强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城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国土资源集约节约模范县等荣誉,五缘湾片区生态修复与综合开发被自然资源部列入全国第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原标题:生态文明示范建设(192)|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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