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
- 2022/1/18 13: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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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1月6日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并于1月17日公布。
《规划》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美丽天津建设取得新进展,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污染排放强度、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域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部消除城镇劣V类水体。近岸海域水质巩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更加绿色宜居。
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提升。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划定。“871”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取得重大进展,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
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基本保障,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提高。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场手段、经济政策运用更充分,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普遍应用,科学决策、精准监管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展望2035年,天津将基本建成创新发展、开放包容、生态宜居、民主法治、文明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规划》实施措施:
加强源头防控协同。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推进“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实施应用。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引导作用,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为重点的源头预防体系,依法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探索实行碳排放、污染排放的强度和总量“双评双控”,对标国际国内行业先进水平,严格限制排放强度高、排放总量大的项目。严格落实产业政策、能耗“双控”、产能置换、煤炭减量替代、“三线一单”、污染物区域削减等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除已审批同意并纳入市级专项规划的项目外,垃圾焚烧发电厂、水泥厂等原则上不再新增以单一焚烧或协同处置等方式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的能力。
推动产业园区绿色化改造。参照绿色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 274—2015)等,建立工业园区绿色评价体系,引导工业园区绿色化改造。强化产业园区资源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生态建设、风险防范等调查评估,推动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节能低碳化改造,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
大幅提升天然气、绿电、非化石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供应量。依托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管道气和沿海液化气资源,巩固多气源、多方向的天然气供应格局。争取新增“外电入津”通道,形成“三通道、两落点”特高压格局,进一步提升外受电能力,持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增加本地非化石能源,新建新能源项目配置一定比例的储能装置。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力争达到145亿立方米以上,净外受电比例超过1/3(其中绿电占比力争达到1/3),非化石能源装机规模达到6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10%。
加快建设绿色港口。推进绿色低碳运输。加快打造“公转铁+散改集”双示范绿色港口。提升南疆港区散货运输能力,新建远航南货场2条装车线,新增矿石铁路疏运能力1000万吨/年。加快天津港南27号码头配套铁路工程建设,新增矿石铁路运输能力1000万吨/年。优化港口布局,不断提升北疆集装箱及滚装汽车货类吞吐量占比。持续提升“公转铁”和铁水联运比例。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制定实施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制度,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加强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研究,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通过建筑布局、立体绿化、建筑材料使用等被动式节能措施,降低建筑能源需求。
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涉农区积极推进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利用率达到98%以上,基本实现全量化。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因地制宜建立农膜回收服务网点。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置。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深入推进绿色创建。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各级党政机关率先创建节约型机关,推行绿色办公。2022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示范区。协同推进区域生态保护建设,加快建设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重点保护北部盘山—于桥水库—环秀湖生态建设保护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北三河生态湿地保护区,南部团泊洼—北大港生态湿地保护区,形成京津冀东部绿色生态屏障。以大运河文化带主轴为重点,强化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加强独流减河沿岸湿地建设和保护,协同做好雄安新区白洋淀保护修复,打造南运河—大清河—白洋淀—雄安新区生态廊道。
加强水资源管理。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优化调整城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于桥水库、尔王庄水库、王庆坨水库等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全封闭管理,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及隔离设施管理维护力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加强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淡化海水规模化利用,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建立水资源利用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强化区域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管理,优先保障生活用水,适度控制生产用水,增加生态用水。坚持节水优先,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强化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损,加强高耗水行业取水管理,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推进水资源和水环境监测数据共享。
加强建设用地全过程管控和安全利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加强腾退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严格管控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开发建设活动。开展“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研究及创新实践。推广绿色修复理念,防控修复过程二次污染。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模式。健全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地块的后期管理机制。
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围绕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全市生态质量监测评估,定期发布评估报告,推动监测评估成果综合应用。
强化调度评估。建立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机制,2023年、2025年底,分别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衔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加强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相关资料下载: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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