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坚持防治结合,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
- 2022/1/18 13: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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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广东生态环境
- 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近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广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将陆续推出系列文章,介绍《规划》相关重点内容。
《规划》第八章“坚持防治结合,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提出: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以乡村生态振兴为抓手,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富有岭南风韵的精美农村。
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
深入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提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能力。
进一步摸清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以北江、西江、韩江流域等地区为重点,深入开展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进一步摸清耕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结合土壤、地下水等环境风险状况,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建设项目选址,严禁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敏感区周边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为重点,严格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建设用地准入监管体系。
严格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建立健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更新机制。
探索实施建设用地全过程监管
建立健全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后期管理、二次污染防治、第三方从业单位监管等相关技术指南和规范。
协同防控地下水污染
大力提高湛江等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水平,结合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关注水位变化较大地区,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
建立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
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防治方案、修复和风险管控措施中逐步纳入地下水污染防治内容。
建立完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评估体系。
在珠三角开展化工类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试点。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以实施乡村生态振兴为抓手,系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污染治理,建设富有岭南风韵的精美农村。
深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
以实施乡村生态振兴战略为抓手,突出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连片集聚等,以佛山南海区为试点,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域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建立覆盖城乡的环保基础设施体系。
推行生态养殖种植
以梅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潮州等市为重点,选择部分生猪调出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推进现代化美丽牧场创建。
提升农业污染防治水平
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推广节水、节料等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技术,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基本实现全覆盖。
原标题:【粤环保“十四五”】坚持防治结合,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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