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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交通运输规划: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达到72%,交通运输CO2排放强度下降5%

2022/1/20 11: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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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务院
关键词:绿色交通新能源汽车
导读:15个指标中,要求“十四五”期间,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达到72%(2020年是66.2%);交通运输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5%。规划要求,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2021年12月9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2022年1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网公开了全文。(见附件)
 
  规划表示,目前我国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建设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占全球总量一半以上,营运货车、营运船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8.4%和7.1%左右。与此同时,绿色低碳发展任务艰巨,清洁能源推广应用仍需加快。
 
  因此,“十四五”时期,我国要增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韧性,调整发展模式,将绿色发展理念、低碳发展要求贯穿发展全过程,提高自身运行安全水平和对国家战略安全的保障能力,全方位转型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规划提出了4项原则——服务大局,当好先锋;系统推进,衔接融合;创新驱动,深化改革;绿色转型,安全发展。
 
  要求强化资源要素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到2025年,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实现一体化融合发展,智能化、绿色化取得实质性突破,综合能力、服务品质、运行效率和整体效益显著提升,交通运输发展向世界一流水平迈进。
 
  15个指标中,要求“十四五”期间,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达到72%(2020年是66.2%);交通运输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5%。
 
  此外,规划还要求,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包括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重点推进交通枢纽场站、停车设施、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设施设备建设,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积极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车辆,积极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车辆,开展港区污水、粉尘综合治理,推进生产生活污水、雨污水循环利用,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研究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统计方法和核算规则,加强碳排放基础统计核算,建立交通运输碳排放监测平台等等。
 
  要求,实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百万人口以上城市(严寒地区除外)新增或更新地面公交、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出租、公务、环卫等车辆中电动车辆比例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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