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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22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印发 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效

2022/3/2 1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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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垃圾分类分类垃圾桶
导读:2月19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2022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将垃圾分类作为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2月19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2022年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将垃圾分类作为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聚焦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持续加大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等基础性工作力度。紧盯核心区域,紧抓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等管理盲区,精益求精推动环境卫生提质;坚持疏堵结合,强力整治乱停乱放、违章设摊、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乱象。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停车资源共享和厕所革命,提升市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强化文明规范执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深化公众参与、评价、决策、监督机制,构建共治共管、共建共享良好格局。
 
  工作任务:
 
  系统治理,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效
 
  1.不断完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新建小区按标准配建分类收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公示、建设、使用。创建200个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持续开展“争优除差”行动,逐一销号除差。分级开展1万名以上“会分类、会指导”的垃圾分类指导员培训,提升分类准确率、厨余垃圾分出率。健全中端收运网络,建设4个中型以上生活垃圾转运设施。
 
  2.加快推进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江南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一期等项目,年底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0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能力3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200吨/日,形成相对充足的处置能力。建成秦淮区白下科技园转运站;开工建设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等垃圾分拣、转运设施。
 
  3.持续放大垃圾分类综合效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原则,研究推进“分类计价、计量收费、阶梯收费”的差别化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加强垃圾分类市场主体培育,探索符合市场规律的资源回收价格机制,完善“点、站、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实现可回收物(含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全覆盖,2022年各区人均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量翻一番。
 
  4.广泛凝聚垃圾分类推进合力。督促物业、企业、部门等各类单位,严格履行属地和行业指导责任。抓好农村垃圾分类,推广溧水区、高淳区两个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的先进模式。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市、区生活垃圾社会监督员制度实施。持续开展“跟着垃圾趣旅行”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进垃圾分类志愿服务。
 
  (全文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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